9月14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共涉及10起案例,其中1起涉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缆案。
2020年12月,大庆市市场监管局抽检发现津正物资经销处销售的挤包绝缘低压电力电缆为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在2020年8月13日由廊坊津峰线缆有限公司购进挤包绝缘低压电力电缆2080米,进价为8元/米,共计16640元。当事人以8元/米的价格销售了50米挤包绝缘低压电力电缆,以8.3元/米的价格销售了1580米挤包绝缘低压电力电缆,以8.4元/米的价格销售了450米挤包绝缘低压电力电缆,违法所得共计654元,不合格产品货值共计17294元。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654元,罚款34588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截至8月30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铁拳”行动相关违法案件4098件,移送司法机关2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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