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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比上年度增加1家:
2019年度内通过投资设立方式新增控股子公司中山市日丰智能电气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690万元,出资占比69.00%,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出资20万元。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条款的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章程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51号文”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2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2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2,570,400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81,370,4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9]G14003650756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且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247.30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理财收益和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65.7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6,438.48万元。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会分阶段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前次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情况
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有效期内审批相关业务合同,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该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6月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截至2020年4月24日,该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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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审批现金管理业务涉及的方案及签署现金管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6、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对理财产品的投向、风险、收益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七、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本保荐机构对日丰股份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上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基本情况
2019年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相关分支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无偿为此银行融资(包括保理融资)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总额为不超过8亿元。
二、本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便于公司及子公司各项经营业务的开展,2020年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相关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本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拟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信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审议程序
公司在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涉及的担保事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发布了2019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0年4月30日(周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本次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网上说明会。出席本次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强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孟兆滨先生、独立董事刘涛先生、保荐代表人袁炜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4月14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冯就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李强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2019年度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报表期末累积未分配利润为367,295,279.23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0,318,667.87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59,848,066.09元,2019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8,436,238.74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59,848,066.0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2,079,2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改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及相关通知要求而作出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同意2020年公司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相关分支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冯就景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该项表决,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丰股份”或“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0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韩玲、刘涛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19年度独立董事工作述职。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已就议案4、议案5、议案7、共3个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以上全部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议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9:00-12:0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信函请注明“日丰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28401
传真号码:0760-85116269
邮箱地址:rfgf@rfcable.com.cn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黄丽、黎宇晖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
邮政编码:528401
电话:0760-85115672
传真:0760-85116269
邮箱:rfgf@rfcable.com.cn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53”,投票简称为“日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深交所交易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议案附后。
上述委托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代表委托人对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根据自己的意愿代表本单位(本人)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说明:说明: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前有效。
委托人签字(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及公司盖章(适用于法人股东):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5、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4月14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泳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及相关通知要求而作出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已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则的情形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该项表决,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5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2.00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2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2,570,4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1,370,4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200,0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汇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为396000100100516344的人民币账户,实际到位资金393,653,418.87元,包含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71,200,000.00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22,453,418.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9]G14003650756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适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5月24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表
2019年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变更生效日期
关于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及相关通知要求而作出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下转5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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