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绝缘防止过电压的保护措施主要有:一个是在电缆线路适当的地点装设避雷器, 再一个就是根据内绝缘过电压要求,调整内绝缘厚度来实现。下面就避雷器的保护原则 和装设地点的确定进行介绍。

1.避雷器的保护原则
(1)流经避雷器的冲击电流不应超过配合电流,即220kV及以下避雷器为5kA;

(2)避雷器的残压应根据电缆绝缘试验电压和规定的绝缘配合系数来确定。我国对配电室或变电所220kV及以下的避雷器的残压都是以波形10/20us和冲击电流幅值5kA为标准;
(3)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系统中,避雷器的额定电压不应低于电缆线路的最高运行电压:
(4)保护旋转电机中性点绝缘的避雷器,额定电压不应低于电机运行时的最高相电.压;
(5 )供用电设备常用避雷器的分类及用途如表4-4-5所示。


2.避雷器及保护器装设位置的确定原则
由于雷电波的作用,当电缆线路与防雷保护装置存在某一距离时,作用在电缆线路上的过电压将会比保护装置上的放电电压或残压有某些升高,即所谓的“反射叠加现象”。它们之间的距离越长,则电缆线路上的过电压也越高,因此需根据不同的网络特点,确定保护装置的装设地点。
(1)对于有电缆线路进出线的配电室或变电站,避雷器应装设在电缆头附近,其接地端应和电缆金属外皮相连。
(2)若电缆线路长度超过50m,并且断路器在雷雨季节可能经常断路运行,应在电缆线路的末端装设避雷器或保护间隙。
(3)对于架空裸导线或架空绝缘导线与六氟化硫全封闭管线或电缆段连接处,必须装设避雷器保护,其接地端应与电缆外皮连接。对三芯电缆,末端的金属护套应直接接地;对单芯电缆,应经保护间隙接地。



(4)若电缆线路出线上有电抗器时,避雷器应装设在与架空线的连接处或与电抗器的连接处。
(5)电缆线路端头与避雷器接线长度(保护段)的确定,应使侵入配电室或变电所的雷电波幅值,等于进线保护段绝缘的冲击强度。其计算用陡度如表4-4-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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