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07) 规定:
(1)供油装置可采用压力箱。压力箱的可能供油量,宜按夏季高温满载、冬季低温空载等电缆可能有的工况下油压最大变化范围条件确定。
(2)电缆需要供油量,应计及负荷电流和环境变化所引起电缆线路本体及其附件的油量变化总和。
(3)供油装置的供油量,宜有40%的裕度。
(4)电缆线路一端供油方式, 当每相仅一台工作油箱时,对重要回路应另设一台备用供油箱;当每相配有两台及以上工作供油箱时,可不设置备用供油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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