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力电缆产品型号的编制原则如下:

(1) 电缆线芯材料、绝缘层材料、内护层材料及特征、特性材料以其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大写表示。例如:表明线芯材料的铝用L表示,标志绝缘材料的纸用Z表示,标志内护层材料的铅用Q表示。但也有例外,如铜导体不作表示,聚氯乙烯用V表示,交联聚乙烯用YJ表示等。

有些特殊性能和结构特征也用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大写表示。例如:在绝缘材料前用短线隔开的Z、W、N等表示阻燃、无卤、耐火等特性;对油浸纸绝缘电缆,在护套的后面用F、P等表示分相铅包、分相屏蔽等结构特征。

(2)电缆外护层的结构,则以阿拉伯数字编号(两位数)来代表,没有外护层的电缆可不作表示,十位表示铠装层,个位表示外护套。例如:“20” 中的“2” 表示钢带铠装,“0”表示没有外护套。

(3)电缆型号中的字母一般是按下列次序排列:特性(无特性时省略)——绝缘导体金属屏蔽——护套 (内护层)——铠装层——外护套 。此外还将电缆的工作电压、芯数和截面大小在型号后面表示出来。例如: ZA——YJV22——8. 7/153X185表示阻燃A类、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聚氯乙烯内护套、钢带铠装、聚氯乙烯外护套、8. 7/15kV三芯、185mm²标称截面电力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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