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锡市曙光电缆有限公司等8家电线电缆企业在供应国网安徽电力有限公司线缆产品时存在不良行为而被通报处罚(2020年4月)
    线缆质量监察 2020-04-02

近日,国网安徽电力有限公司在官网上发布公告《国网安徽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20年4月)      2020-04-01》,公告内容称: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

公告中有8家供应国网安徽电力有限公司电线电缆产品的企业在供应产品的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而被通报 ,这些电线电缆企业包括:无锡市曙光电缆有限公司、穿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天环线缆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双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江苏东峰电缆有限公司无锡市安普电缆有限公司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无锡市新阳光电缆有限公司。这8家电线电缆企业具体的企业名称,不良行为描述及处罚措施,处罚范围如下所示:

7 无锡市曙光电缆有限公司

供应安徽公司的电力电缆结构在2020年1月发 生尺寸检查不合格,属较严重质量问题。

2020年4月1日-2020年7月31 日在安徽公司招标中暂停中 标资格

配网设备协议库存10 (20)电缆



8 穿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安徽公司的电力电缆在2020年1月发生交 联聚乙烯绝缘热延伸试验不合格,属一般质 量问题。

2020年4月1日-2020年5月31 日在安徽公司招标中暂停中 标资格

配网设备协议库存10 (20)电缆



9 天环线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安徽公司的低压电力电缆在2020年1月导 体直流电阻不合格,属一般质量问题。

2020年4月1日-2020年5月31 日在安徽公司招标中暂停中 标资格

配网设备协议库存10 (20)电缆



15 安徽双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供应商供应阜阳城郊供电公司10kV柴沟06线 刘小寨中心村二期新建等工程集束绝缘导线 225千米,不按期交货,且多次催货均无结果 。目前该供应商既不能供货也不同意解除合 同,一拖再拖已严重影响工程。

2019年6月21日-2020年6月 20日在安徽公司招标中列入 黑名单

所有品类



28 江苏东峰电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抽检中,供应国网安徽公司的架空 绝缘导线结构和尺寸检查、导体直流电阻、 交联聚乙烯绝缘热延伸试验不合格,属较严 重质量问题。

2020年1月1日-2020年4月30 日在安徽公司招标中暂停中 标资格。

配网设备协 议库存10 (20)导地 线



43 无锡市安普电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抽检中,供应国网安徽公司的架空 绝缘导线导体直流电阻不合格,属较严重质 量问题。

2019年11月1日-2020年2月 29日在安徽公司招标中暂停 中标资格。目前供应商整改 未完成,继续暂停其中标资 格。

配网设备协 议库存10 (20)导地 线


44 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

供应国网安徽公司的架空绝缘导线在2018年 11月抽检中出现导体直流电阻、交联聚乙烯 绝缘热延伸试验不合格问题,已于2019年6月 21日-10月20日在配网设备协议库存10(20) 导地线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处理期内, 2019年7月抽检中发现架空绝缘导线导体直流 电阻、交联聚乙烯绝缘热延伸试验不合格问 题。

2019年11月1日-2020年4月 20日在安徽公司招标中暂停 中标资格。

配网设备协 议库存10 (20)导地 线


45 无锡市新阳光电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抽检中,供应国网安徽公司的架空 绝缘导线导体直流电阻、交联聚乙烯绝缘热 延伸试验、XLPE绝缘收缩试验不合格,属较 严重质量问题。

2019年11月1日-2020年2月 29日在安徽公司招标中暂停 中标资格。目前供应商整改 未完成,继续暂停其中标资 格。

配网设备协 议库存10 (20)导地 线


公告详细内容如下所示: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附件1所示。

新修订的《细则》于2018年11月1日起实行,对于发生在2018年11月1日及以前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按照2017版《细则》规定予以处理。


说明: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

供应商整改需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对于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向业主单位或有关专业技术管理部门提供有关的信息和数据,并积极配合业主单位进行质量调查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经业主单位认可;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免费处理或更换,且检测合格,赔偿由此引起的附加调试配合等费用,并对同类产品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对于存在批量质量隐患或家族性缺陷的产品应全部免费召回或积极配合业主单位进行治理。

3.对于交货问题,供应商应在与业主单位协商后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交货。

4.对于服务、诚信等问题,供应商应制定整改措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做出不再发生类似问题的书面承诺。

5.对于前期不履约或未能正常履约的,供应商应提供整改报告及能够正常履约的支撑材料。

请相关供应商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在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提交至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联系电话:0551-63605564


附件1 国网安徽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编号:2020-1
附件2 整改要求2019.7版本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XX公司

附件:附件1 国网安徽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编号:2020-1.pdf【下载】

附件:整改要求2019.7版本.doc【下载】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XX公司.doc【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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