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及清单

1. 范围:+包括本工程所包含的各种型号的中、低压电力电缆电线。

2. 清单(见附件)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耐压等级

单位

数量

分卷要求

到货时间

备注

 

 

 

 

 

 

 

 

 

 

 

 

 

 

 

 

 

 

二、基本要求

1、一般规定

1)凡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具有3C认证;

2)材料、制造和测试应执行最新版本的中国标准;

3)提供具有国家级权威部门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4)提供包装、运送、并卸货至指定的现场。

5)备品备件清单和必需操作工具。

6)负责现场指导安装、测试及通过质量验收。

2、环境使用条件

所有设备及材料应满足中国山西省朔州市的环境使用条件;

1)海拨高度:≤1500M

2)环境湿度:日平均≤95%,月平均≤90%,(20℃ 以下为90%)

3)最高温度:+50℃

4)最低温度:-25℃

5)24小时内其平均温度不超过:+35℃

6)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

三、低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主要技术指标

1、主要型号:

1KV铠装铝合金电力电缆MELHSC-1KV

1KV铠装铝合金阻燃电力电缆ZBN-MELHSC-1KV

1KV交联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YJV-1KV

耐火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缆NHBVV

聚氯乙烯绝缘乙烯护套电缆    BVV

2、使用条件:

额定电压:0。6/1kv、额定频率:50hz

敷设条件:桥架、竖井、穿管等各种敷设方式。

导体长期工作温度:90℃。

导体短路温度:短路温度不超过28 0℃,短路最长延续时间为5秒

电线、电缆使用寿命:不少于40年

3、标准及依据

制造、试验和验收应符合但不限于如下标准(以国家现行最新为准):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T5023-2008《额定电压450V/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

GB2951。19《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GB2951.23+《电线电缆弯曲试验方法》

GB/T2952-2008《电缆外护套》

GB/T3956—2008《电缆的导体》

GB/T6995-2008《电线电缆标识标志方法》

GB/T2951。1~10—2008《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GB/T3048.16-2008《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JB/T8137-99《电线电缆包装盘》

GB/T17651.2-1998《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

GB/T17650。2-1998《电缆燃烧放出的气体的试验》

GB/T19666-2005《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或光缆通则》

4、技术要求

1)采用多股圆铜线(第2类导体)绞合紧压成型,紧压系数不低于0。92,多股圆铜线为优质无氧铜,纯度99.99%,导体表面光洁、无油污、无损伤屏蔽及绝缘的毛刺、锐变,无突起或断裂的单线;或导体采用不低于GB 5231规定的TU2级或T2级的退火铜材料,含铜量不小于99.9%,且具有近似圆形的实芯截面,导体表面光洁、无油污、无损伤屏蔽及绝缘的毛刺、锐边、无突起或断裂的单线。

2)绝缘为辐照交联低烟无卤阻燃聚乙烯材料,成品电缆应确保绝缘层紧密、均匀。绝缘标称厚度符合GB/T13033的要求,绝缘厚度平均值不小于规定的标称值电缆绝缘最薄点的厚度应不小于规定标称值的80%减去0.1mm。

3)外护套低烟无卤阻燃护套材料采用高质量产品,标称厚度按GB/T2952—2008的规定。电线、电缆性能具有低烟、无卤、阻燃(或耐火)等特性;电缆的绝缘必须通过90℃温水试验(绝缘电阻常数);电缆燃烧时的阻燃性能满足GB12666。5-90规定的A类成束电缆垂直燃烧试验,电线满足B类要求;电线、电缆燃烧时的低烟性能满足在规范规定的试验条件下,燃烧时产生的烟浓度其最小透光率≥80%;电缆护套燃烧时逸出气体的pH值和导电率测试按规范规定,PH值不小于4.3,导电率不大于10us/mm 5.5烟气毒性(浓度)ml/L≥12.4;耐火型电线电缆需通过GB/T19216.21的耐火特性实验;

4)耐压试验在每一导体和护套之间和芯与芯之间施加工频电压进行测量,应符合规范的规定:试样段电压试验(2500V持续15min),不击穿.压扁后电压试验(1250V持续15min),不击穿.

5)绝缘试验在每一导体和护套之间进行测量,符合规范规定;

6)导体长期工作温度:90°C,导体短路温度不超过280°C,短路最长延续时间为5秒,电线、电缆使用寿命不少于40年。

7)电缆要求提供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公安部消防研究所的型式试验报告。

四、试验、监造

1、型式试验:

按照国标及行标进行并提供形式试验报告。

2、出厂试验:

1)按照国标、行标的试验项目进行。电缆在制造、处理、试验、检验过程中,采购方有权监造和见证,供货方不得拒绝。采购方技术人员的工作不对厂家产品质量负责。

2)出厂试验,每批电缆出厂之前,制造厂必须对每盘电缆按本招标书要求进行出厂试验。出厂试验报告除附在电缆盘上以外,还应汇总四份原件送达招标方。

3)采购方在货品送达施工现场后需要现场见证取样复试,复试的产品应在监理单位、采购方、业主单位、厂方见证下取样,送达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4)将电力电缆安装完毕后,在进行最终验收测试,其程序将在开始前通告供货方。

5)上述两个测试中,若发生任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供应方应在两个月内更换其不合格产品,所有费用由卖承担。

6) 开始制造前,供货方应提交制造顺序,介绍要进行的检验和/或试验.采购方代表有权 进入制造中检验和/或最终检验和试验。出厂前应邀请业主方及招标方参与检验。

五、产品标志、包装和保管

1)动力电缆每线芯应有色相标志,成品电缆地护套表面上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额定电压、米数和制造年、月、的连续标志,标志应字迹清晰、醒目、耐磨。

2) 控制电缆绝缘线芯数在 8 芯及以下时,应采用颜色标志,其它采用数字标志 以示识别,采用数字标志的绝缘线芯,其颜色与数字标志颜色应有明显不同,且 印刷标志要求耐涂擦。 3) 电缆盘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线盘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盘外径不大于3米。

4)每个电缆盘上标明:制造厂名或商标、型号和规格、数量、电压等级、执行标准、制造日期、盘转动方向等。

5) 每盘电缆内、外端头加防水护套。

6) 电缆盘不允许平放。

六、 运输:

1) 电缆须成盘运输,电缆两端保持密封.电缆须加以保护以免遭受在运输过程中可能的 机械损伤。

2) 运输中严禁从高处扔下装有电缆的电缆盘,严禁机械损伤电缆.吊装时严禁几盘同时吊装,运输时电缆盘必须放稳,用适当方法固定,防止互相碰撞或翻倒。应保存在通风且无有害气体侵蚀的场所。

3)货物运输及装卸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货物运送至招标方施工现场的指定位置。

七、技术资料

1) 必须按照设备材料的数量配置技术手册文件和手册,采购单位要求增加必要的技术文 件和质量证明时,供货方方应及时提供补充。

2) 供货方需要提供的技术文件及其电子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货物技术规格 证书、货物及其主要部件的说明书、货物主要部件的出厂试验规格证书及试验报 告、合格证货物采用的相关标准等。

3) 进场资料要求:产品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应齐全有效,初次进场时应附有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资质证明文件并加盖有生产厂家的公章,材料进场时的日期应在资质文件的有效日期内。如不是原件,还需要在资质文件空白处注明“原件存放处:XXX公司;抄件人:XXX;抄件日期:X年X月X日。”的字样。如是经销商供货,还应加盖经销商的公章。对应每批每种规格的产品应有相应的合格证、检验报告、3c认证等,产品检验报告应为政府法定检测部门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均要求为原件,并有生产厂家的公章。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五份,且均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料内的字迹及公章清晰,容易辨识。

本技术要求所提出的技术指标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供货商应保证供 应符合本技术条件书和相关的国际国内标准的优质产品, 全部供应的货物应 遵照适用的最新版 IEC 标准和中国 GB 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本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货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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