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缆导体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不应超过表中所列的数字(若与制造厂规定有出入时,应以制造厂规定为准)。

2.110KV及以上的直埋电缆,当其表面温度超过50℃时,应采取降低温度或改善回填土的散热性能等措施。
3.电缆正常运行时的长期允许载流量,应根据电缆导体的工作温度,电缆各部分的损耗和热阻,敷设方式,并列条数,环境温度以及散热条件等加以计算确定。
4.电缆原则上不允许过负荷,即使在处理事故时出现的过负荷,也应迅速恢复其正常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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