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鞍山市公安局监管场所新建项目之电线、电缆工程招标询价公告
    招标信息 2020-11-13

为满足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鞍山市公安局监管场所新建项目部的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管理规定,对鞍山市公安局监管场所新建项目部所需电线、电缆工程进行集中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国内分包商参加投标及洽谈合作事宜。签约是电子签约 ,中标单位不能以不清楚为由拒绝。


一、招标需用情况说明:


本工程建筑面积:90606.4m2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鞍山市公安局监管场所新建项目


工程位置: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路北侧和铁塔街交汇处西北角


工程概况:公共建筑


三、名称及内容


1、名称:电线、电缆工程施工分包工程


2、数量:详见招标清单


3、中标方式:公开招标原则上选取最低价中标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代理人必须得到投标单位的授权。


投标单位需首先获得招标人的准入许可方能参与本次招标。


投标人必须遵守: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约和现行规范提供进行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质量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2、乙方应选派业务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在本工程施工。


3、施工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政府颁发的上岗证,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4、施工作业应满足设计图纸、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上述标准、规范、规程若有不一致或矛盾之处,按较为严格标准执行。


5、因乙方施工质量未达到验收合格标准而导致的一切返工及修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任何因返工及修补导致的甲方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为达到上述技术和质量要求而采取之措施的所有费用应被视为已全部包含在乙方的综合单价中。若乙方在合同履行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未能达到上述技术和质量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技术质量违约罚款。


7、企业信誉良好,无任何不良记录,无中标后拒绝合作的记录。


五、分包商网络报名及费用


1、网络报名:分包商登录(http://cscec.jc.yzw.cn),填报企业相关资料,进行网络注册认证,获取账户密码后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以云筑网上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的获取


经资格审查入围的分包商,经通知可直接登录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投标平台(http://cscec.jc.yzw.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宏杰     联系电话:  15694242422


地 址: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路北侧和铁塔街交汇处西北角


电子邮箱:  8336459@qq.com


注:公告内容及招标文件以上传的附件为准。

招标公告.doc【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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