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10 08:00连云港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http://www.lygztb.gov.cn/TPFront/Ztb/OldBid.aspx?GongGaoGuid=9fd35dfb-51fd-48e5-8282-e3a5edf2a02d
灌云县东方家园小区电缆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东方家园小区电缆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汇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云县东方家园小区电缆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米) |
居住部分 |
|||
1 |
低压电缆 |
ZC-YJV22-0.6/1KV-4×240 |
625 |
2 |
低压电缆 |
ZC-YJV22-0.6/1KV-4×150 |
4754 |
3 |
低压电缆 |
ZC-YJV22-0.6/1KV-4×70 |
2035 |
4 |
低压电缆 |
ZC-YJV22-0.6/1KV-4×50 |
129 |
公建部分 |
|||
5 |
低压电缆 |
ZC-YJV22-0.6/1KV-4×150 |
194 |
6 |
低压电缆 |
ZC-YJV22-0.6/1KV-4×95 |
1527 |
7 |
低压电缆 |
ZC-YJV22-0.6/1KV-4×70 |
623 |
8 |
低压电缆 |
ZC-YJV22-0.6/1KV-4×50 |
290 |
9 |
低压电缆 |
ZC-YJV22-0.6/1KV-4×25 |
46 |
10 |
低压电缆 |
ZC-YJV22-0.6/1KV-5×16 |
311 |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供货周期30天。招标人随时需要,随时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数量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供应商在接招标人供货通知后7天内完成供货;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6 质量标准: 合格。按江苏省电力公司要求,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和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规定,二者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2.7质保期:1年,以送电投入之日起计;
2.8招标控制价: 320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9推荐品牌:无锡市黄浦、江苏宝安、江苏荣宜、江苏华亚;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注意: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制造商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5 投标人须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认证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6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采购项目的制造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采购项目的制造商的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投标单位拟报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提供2020年5月-2020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8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7-2019 年);(若公司成
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9本项目所招标物资必须符合江苏省电力公司《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DGJ32/TJ11-2016 和苏电运检{2016}501 号文相关规定的要求,二者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授权委托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授权委托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授权委托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等)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授权委托人,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5)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0分; 技术响应:23分; 商务响应:5分; 售后服务:5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5分; 投标人业绩: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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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100%。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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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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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6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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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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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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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响应 (23分) |
制造工艺和质量改进(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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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先进的制造工艺得 1-2 分;一般,得 0-1 分;较差,得 0 分。 2、针对产品存在问题或为保证质量,提出具体质量改进措施并付之实施且行之有效的得 1-2 分,改进方法不理想的得 0-1 分;没有的得 0 分。 3、生产设备精良、生产规模较大的得 1-2 分;一般,得 0-1 分;较差,得 0 分。 4、加工工艺较优者得 1-2 分;一般,得 0-1 分;较差,得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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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响应(0-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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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部满足规范书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要求2分,技术参数不满足一项扣0.5分(0-2分)。 2、投标文件中计算项目的响应情况,计算依据、过程和结果无偏差 4 分,有一项偏差或错误扣 1 分(0-4分)。 3、型式试验(0-7分): a.有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1-3分) b.型式试验项目齐全,试验项目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分,缺一项内容或一项主要参数低于投标文件的要求扣 1 分(1-4分)。 此项内容请在技术参数表依次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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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体系认证情况(0-2)分 |
具备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得2 分,少一项扣 1 分,没有得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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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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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响应 (5分) |
交付使用期 (0-5)分 |
交货期和招标文件设定相同的,不得分;提前1-2天,得2分;提前3-4天,得3分;提前5天或以上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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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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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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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保期为一年,每延长一年加 1 分,最多得 2 分(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在连云港本地设有售后服务公司得3分,需要提供售后服务公司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外市企业和连云港市相关企业有合作协议的视同连云港本地具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连云港市相关企业营业执照及合作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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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及调试方案( 5分) |
供货方案(0-5分):运输工具充足且有保证、贮运组织方案合理、保证及时供应措施严密,保障力等完整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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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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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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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单个合同额大于等于190万元类似业绩得 1 分,最多得2分。 注: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原件的扫描件须完整的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并上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扫描件的不予计分,二者缺一不可,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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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 (包括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等 )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 31日10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0年12月31 日 10 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12月31日 10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有效营业执照 ;
2、投标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投标人须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认证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7-2019 年);(若公司成
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承诺书;
6、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7、品牌业主同意书(如有);
注: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7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原件备查。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货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97%;一年供货期满后,付清余款。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汇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经济开发区西苑南路东侧 地 址: 连云港市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 2222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马局长 联 系 人: 朱工
电 话: 0518-88106492 电 话: 0518-85176706/13404189765
传 真: 传 真: 0518-8517670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0年12月10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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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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