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三局一安深圳龙华人民医院项目电力电缆材料招标采购
    招标信息 2022-08-01



中建三局一公司安装公司深圳公司

招标公告

根据中建三局一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范要求。我单位现通过“中国建筑电子商务平台-云筑网”对  龙华人民医院新外科大楼 项目   电力电缆   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一、基本信息

1、招标组织:中建三局一公司安装公司深圳公司

2、招标项目:  龙华人民医院新外科大楼项目

3、招标内容: 电力电缆材料招标     

4、招标方法: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的方式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信用条件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具有近两年合作的类似工程同类产品的业绩,且无不良合作记录。

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供应商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视招标预计总额的大小及重要性来选择);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

6、具有拟投标品牌的销售业绩,业绩额不小于本次招标额;

符合上述条件,经中建三局一公司安装公司深圳公司工作组资格审查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 2022年  8 月 4  日   ,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说明:已在“云筑网”完成正式供应商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通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再进行报名。

4、采用公开报名、综合评审的方式。业主指定品牌【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无锡江南、宝胜、广东长江(南光牌)】

5、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合同模板详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以下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云筑网,提供虚假资审资料的投标单位,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列入云筑网黑名单。清单明细如下: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证明原件;

(3)拟投标产品的品牌列表及品牌代理证书或授权书;

(4)投标单位各类权威机构认证证书,资信等级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使用;

(5)拟投标品牌的业绩表; 

(6)投标单位可提供的其他证明企业情况的资料。

3、资格审查资料接收截止时间: 以云筑网截止时间为准                         

4、报名过后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与招标方联系,未联系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及方式

1、发放时间:暂定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发布电子版,不发布书面招标文件。

3、发放平台:招标方通过“云筑网”进行发放。

4、发放对象:投标资格审查合格深圳公司采购组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投标人通过网络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    林伟    

电  话:   17347674022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建设路龙华人民医院                                                

中建三局一公司安装公司深圳公司

2022 年  8   月  1  日

 

附件1:技术要求

低压电力电缆:

a总则:

a.1 电缆制造商应是具有十年以上的制造同类产品的国内外知名厂家,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在工程所在地设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或维修机构,货源充足、供货及时。

a.2提供原生产商的项目授权书及每批次生产商的供货证明,供货商须出具生产商委托代理证明书。

a.3随货须提供原厂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试验报告和安装使用说明书等资料进行验收。

a.4所提供的1.8/3kV及以下电力电缆,均通过国家相关质量检测部门的型式试验和主管部门的产品鉴定,并经长期实践运行证明产品质量优良、安全可靠。

a.5产品需标明:厂名或商标、电缆型号及规格、长度、毛重、正确旋转方向及制造年月和标准编号。

a.6无论在运送、储存和安装期间,应采取正确的保护措施,电缆盘能承受在安装或处理电缆时可能遭受的外力作用并不会损伤电缆及盘本身,电缆端头可靠密封。

b.技术要求

b.1使用条件:

1)运行条件

系统标称电压U0/U:0.6/1kV或1.8/3kV

系统最高运行电压Um:1.2kV或3.6kV

系统频率:50Hz

系统接地方式: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系统或小电阻接地或消弧圈接地

2)运行要求

电缆导体的额定运行温度:70℃或90℃

短路时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160℃或250℃

短路时间不超过5s

电缆弯曲半径     

单芯:无铠装类电缆    不小于20倍的电缆外径

 铠装类电缆      不小于15倍的电缆外径

多芯:无铠装类电缆    不小于15倍的电缆外径

铠装类电缆      不小于12倍的电缆外径

3)运行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15℃~+45℃

相对湿度:≤80%

b.2技术条件:

1)导体

采用符合GB/T3956的规定的1类、2类铜导体或铝导体(0.6/1kV电缆还可采用5类铜导体),其中多芯大截面电缆其导体允许采用异形结构。

表面光洁、无油污、无损伤屏蔽及绝缘的毛刺、锐边,无凸起或断裂的单线。

2)耐火层(耐火电缆采用)

导电线芯绕包耐火绝缘层。

耐火层由有机硅玻璃云母带在导体上重叠绕包,以保证其耐火性能。

耐火层绕包平整、紧密、节距均匀。

绕包后的耐火层满足工频电压2000V的火花检验(中间检查)的要求。

3)绝缘

绝缘采用交联聚乙烯绝或聚氯乙烯绝缘料,其中交联聚乙烯绝缘料的交联方式可采用硅烷交联或辐照交联。可根据电缆型号及性能要求选取适当绝缘材料。

绝缘标称厚度符合GB/T12706.1的要求,绝缘厚度平均值不小于规定的标称值,绝缘任一点最薄点的测量厚度不小于标称值的90%-0.1mm。

4)电缆成缆的填充材料采用与绝缘温度等级相适应的非吸湿性性材料(按照需求),并采用相应非吸湿性包带进行扎紧,以保证电缆成缆后缆身外形圆整。

5)内护套(铠装电缆或有屏蔽层电缆采用)

内护套可挤包无卤低烟阻燃聚烯烃、聚氯乙烯、或聚乙烯护套料,其表面光洁、圆整,其厚度和性能应符合GB/T12706.1的规定。可根据型号、使用环境及性能要求选取适当内护套材料。根据电缆型号、使用要求、电缆性能选用合适的护套料。

内护套表面紧密,其横断面无肉眼可见的砂眼、杂质和气泡以及未塑化好和焦化等现象。

6)屏蔽层(屏蔽型电缆或1.8/3kV电缆适用)

注:根据电缆的使用要求或接地故障短路电流选用相应的屏蔽方式及屏蔽截面积,屏蔽层外可以绕包一层非吸湿性包带。

7)隔离套(铠装屏蔽电缆采用)

当铠装下的金属层与铠装材料不一致时应挤包一层隔离套将其隔开。隔离套可挤包无卤低烟阻燃聚烯烃、聚氯乙烯、或聚乙烯护套料,其表面光洁、圆整,其厚度和性能应符合GB/T12706.1的规定。根据电缆型号、使用要求、电缆性能选用合适的护套料。

隔离套表面紧密,其横断面无肉眼可见的砂眼、杂质和气泡以及未塑化好和焦化等现象。

8)铠装(铠装类电缆采用)

电缆具有金属铠装层,金属铠装有圆金属丝铠装和双金属带铠装。

双金属带铠装采用双层镀锌钢带螺旋间隙铠装,绕包间隙不超过钢带宽度的50%,下层钢带间隙为上层钢带间隙中间部份所覆盖,钢带绕包应平整光滑,钢带规格符合GB/T12706.1的规定。

圆金属丝铠装采用镀锌钢丝缠绕在缆芯上,钢丝规格符合GB/T12706.1的规定要求,金属丝铠装缠绕层应均匀紧密。金属丝铠装层外反向绕包一层高强度无纺布。

除特殊结构外,用于交流回路的单芯电缆铠装应采用非磁性材料。

9)非金属外护套

外护套挤包无卤低烟阻燃聚烯烃、聚氯乙烯、或聚乙烯护套料,其表面光洁、圆整,其厚度和性能应符合GB/T12706.1的规定。根据电缆型号、使用要求、电缆性能选用合适的护套料。

外护套表面紧密,其横断面无肉眼可见的砂眼、杂质和气泡以及未塑化好和焦化等现象。

10)电缆无卤低烟试验应满足GB/T 17651、GB/T 17650的规定。

11)阻燃电缆燃烧时的阻燃性能应能满足GB/T 1

附件9 采购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中建三一 070X202200106001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

                       材料

 

                        

 

 

买方(甲方):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乙方):                        公司    

签 约 地 点 :武汉市东西湖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目      录

 

目      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产品的概况、数量、价格

二、质量技术要求与监造

三、 支持与服务工作

四、运输费用承担及运输方式

五、包装和包装物

六、产品交付

七、调试、验收

八、异议

九、 质量保证责任

十、发票与付款

十一、 退货、换货及回购的特别约定

十二、 担保

十三、不可抗力

十四、 违约责任

十五、买方项目人员及项目部的权限

十六、送达地址

十七、 其它事项

十八、争议解决

十九、合同的变更

二十、合同组成及效力

二十一、合同生效及期限

二十二、协议书附件及格式

附件1 价格清单(按需添加严选付款方式对应的单价)

附件2 营业执照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5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交底承诺书

附件6 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附件7 质量银行保函格式

附件8  产品技术参数、质量要求说明书及相关图纸(如有)

附件9  项目送货通知单

附件10  项目退货通知单

附件11 质保金退还申请书

附件12 疫情常态化防控责任书

附件13 电子签名风险揭示

附件14  制造商品牌授权范本

第二部分:采购合同条款

一、产品的概况、数量、价格

1.1产品的概况

1.2 产品的数量

1.3产品的价格

1.4 价格的调整

1.5增值税发票

1.6 产品的所有权

二、质量技术要求及监造

2.1产品的质量技术要求

2.2监造

三、支持与服务工作

四、运输费用及运输方式

4.1运费承担

4.2运输方式

五、包装、包装物

5.1包装标准和包装要求

5.2包装物的回收

六、产品的交付

6.1交货方式

6.2交货时间

6.3 收货人签字

6.4 送货单及备品备件

6.5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6.6 送货单对合同的修改无效

6.7交付检验

6.8关于交货的其他约定

七、调试、验收

7.1调试

八、数量和质量的异议

8.1 数量的不一致

8.2质量异议的提出

8.3产品送检

8.4质量争议解决

九、质量保证责任

9.1 质量保证期

9.2 响应时间

9.3 买方原因引起的维修

9.4 买方自行维修

9.5质量保证金

十、发票与付款

10.1 发票内容

10.2 发票开具时间

10.3发票的金额

10.4预付款及预付款保函

10.5付款方式

十一、退货及回购的特别约定

11.1已交货产品的退货

11.2未交货产品的更换

十二、担保

十三、不可抗力

十四、违约责任

十五、买方现场人员及项目部的权限规定

15.1合同履约主要授权权限及行使主体

15.2 禁止行为

十六、送达

十七、廉政建设

十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一部分:协议书

 

买方(甲方):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俊

住  所  地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景龙社区壹成环智中心A座17层

 

买受人(甲方):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万大勇

住  所  地: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特一号

卖方(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

住  所  地  :                                       .

卖方纳税身份类型:                (二选一: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采用电子印章签订本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产品的概况、数量、价格

1.1产品概况

本合同产品如下表所示,双方可采用附件的形式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参数等进行具体明确。

产品

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

厂家

商标

计量

单位

暂定

数量

不含税金额(元)

增值税金额(元)

含税总金额(元)

备注






















不含税总金额(大写):                   ;

增值税金额(大写):                   ,增值税税率:                    %;

含税总金额(大写):                     ;

 

1.2产品的数量

本合同约定的清单数量为暂定数量。

1.3 产品价格

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如选择采用三局严选供应链方式支付,则合同单价按附件1合同清单中正常价格下浮(    %)结算(计算公式:         ),如清单约定了三局严选供应链方式支付的价格,则直接按照合同清单中列明的价格执行。

1.4价格调整

本合同单价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1)本合同产品的不含税单价固定不变,不予调整;其中税率根据合同约定以及国家规定的税率进行计算。

(2)合同的不含税单价根据本条约定进行调整;税金不做调整,如国家规定税率有调整的则据实调整税金:以本合同签订时【填入网站名称】网站公开的铁/铜原材料价格作为基价,合同签订时基价为【    】元,并以此作为调价基础;以买方下单日上述网站显示的原材料价格为参考价格,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下单日未公布价格,则以之前最近一天的价格为准)。单价调整方法为:参考价格比基价每涨跌【   】元,则合同单价相应上下调整【  %】,举例说明:【                              】。

二、质量技术要求与监造

2.1产品质量技术要求补充约定:(内容较多可增加附件)。

2.2 产品监造:【    】(二选一:需要/不需要)。

三、支持与服务工作

补充约定内容:【                                        】

四、运输费用承担及运输方式

4.1产品装车、运输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卸车费用由【买/卖方】承担。

4.2运输方式的其他要求:                 /                     。

五、包装和包装物

对包装和包装物的其他要求:卖方应当根据货物的特性、状态等要求做好货物的包装,根据相关规定或要求做好产品包装的防潮、防水、防雨、防腐、防震等,并做好包装标识等工作,保证货物在运输、储存过程的外观和性能完好。

六、产品交付

6.1交货方式:卖方于本工程工地指定地点的【车下交货】,具体指定地点为  【                             】。

6.2交货时间根据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1)分批送货,买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前下达由(材料员)【      】确认送货通知单。本合同产品的供货周期为【  】天,自送货通知发出之日起算。

(2)双方约定采用其他交货的时间:                 /               。

6.3 买方在本合同下产品接收和初步验收(收货)由(材料员)【      】(签字样式        )、工长【      】(签字样式        )共同签字确认,卖方应在交货时做好身份核实工作,其他人员签字收货无效。收货和初步验收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包装进行验收,不免除卖方的合同质量责任。

6.4 备品、配件和资料

卖方需要交付的其他文件资料名称及数量:【                       】。                                                               

6.5关于供货的其他约定:【                                  】。

七、调试、验收

第六条约定的产品初步验收(收货)不能替代产品的性能验收,最终验收以性能验收为准,具体内容见第二部分采购合同条款的相应约定。

八、异议

8.1产品送检:卖方承担送检材料的种类和数量为              /           。

九、质量保证责任

卖方质量保证责任的特殊约定:                   /                  。

十、发票与付款

10.1买方向卖方以银行转账或者其他形式支付货款,根据以下第【  】种付款、结算方式执行。

(1)本合同无预付款;产品经数量、外观检验后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发票,买方在收到到货总额100%的增值税发票后买方在次月的30日前支付至到货总价款的【  】%;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卖方向买方开具本合同到货总额100%的发票,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100%货款发票后的次月30日前支付至到货总额的【  】%;剩余的【  】%作为产品质保金,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卖方向买方提出质保金退还申请,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质保金退还申请后的30日内无息退还,同时扣除因卖方原因导致的任何扣款(如有)。

(2)合同签订后15天内,卖方向买方提供受益人为“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安装有限公司”金额等于合同暂定价【  】%的预付款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至全部产品供货完成外加30天;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有效银行保函后在次月30天内卖方支付等额预付款;货到现场买方完成对数量和外观检验后15日内卖方向买方提交到货总额100%增值税发票后,买方在收到买方开具的发票后在次月30日内支付至当批货款总额的【   】%(含全部预付款在内);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且收到卖方提交的货款100%的发票后支付至到货总额的【   】%;余【  】%为质量保证金,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买方向卖方提交质保金退还申请,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质保金退还申请后的30日内无息退还,同时扣除因卖方原因导致的任何扣款(如有)。

(3)其他付款方式:           /              。

10.2 双方根据本合同10.1条选择确定支付方式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均可以选择上线“三局严选”商城供应链金融支付的方式,如选择“三局严选”商城则付款条件以及合同单价按照本条执行:货到工地且收到到货总额100%增值税发票后30天内买方通过“三局严选”商城以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至到货总价款的【80】%;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对产品性能验收后且收到出卖人提交的货款100%的发票后30天内支付至到货总额的【95】%;余5%为质量保证金,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且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质保金退还申请并经买受人审核后的30日内无息退还,同时扣除因出卖人原因导致的任何扣款(如有)。选择此方式支付的价格在10.1条付款方式价格的基础上下浮【 】%执行,也即按照严选价格执行。

10.3是否选择质量保函:【   】(二选一:是/否)。

如果选择质量保函,则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卖方向买方提供期限等于质保期、金额等于质保金的质量银行保函,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质量保函后30天内可以向买方申请支付5%的质量保证金。

10.4发票内容:卖方应向买方开具的发票类型为:【          】(二选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所需信息(如有变动,买方应在开具发票前4天通知):

买方名称: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MA5GN1LM2Q;

地址电话: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景龙社区壹成环智中心2座21层-22层;    0755-82215468。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44250100004000005806。

买受人名称: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201007483157744;

地址电话: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特一号;027-83261546;

开户行及账号:交行东西湖支行,421868088018001267798。

10.5卖方收款账号信息,卖方不得随意更换收款账号:

收款人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十一、退货、换货及回购的特别约定

具体见第二部分采购合同条款。特别约定:           /               。

十二、担保

具体见第二部分采购合同条款。

十三、不可抗力

具体见第二部分采购合同条款。

十四、违约责任

具体见第二部分采购合同条款。

十五、买方项目人员及项目部的权限

15.1买方项目经理、材料员等工作人员及项目公章使用的权限见第二部分采购合同条款的约定,超越本合同授权的行为无效。

15.2特别提醒:买方项目经理、材料员等人员的行为及项目公章不能用作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

十六、送达地址

本合同下的函件、通知等合同履约资料均可通过电子邮件送达,买方电子邮箱为【             】,卖方电子邮箱为【             】。发生变化的应当提前5天告知新的电子邮箱,仅告知原有邮箱无效而未告知新的邮箱地址视为无变更。

十七、其它事项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                      。

十八、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应当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解决:向【买方】法人单位住所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合同的变更

19.1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或者变更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采用电子印章(亦称“电子签名”)签署生效。合同履约过程双方履约过程中的联系函、送货单等资料,均不能对合同主要内容进行修改,此类变更和修改为无效。

19.2补充协议不得对本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以及案件管辖地进行修改变更,此类变更均无效。

二十、合同组成及效力

20.1本采购合同包括协议书、采购合同条款、合同相关附件,招投标相关文件以及卖方出具的书面承诺书(如有)、补充协议(如有)。

20.2 合同组成文件之间出现歧义和不一致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效力和优先性,效力在先的与效力在后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效力在先的文件确定:(1)卖方向买方出具的书面承诺书(如有);(2)补充协议(如有且符合协议书约定的形式);(3)协议书;(4)采购合同条款;(5)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7)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

20.3 产品的质量技术要求的文件效力的确定,按照采购合同条款2.1条执行。

20.4 卖方送货单是卖方送货数量的唯一依据,买方项目工作人员(包括材料员、工长、项目经理)等均无权与卖方进行凭证盖章对账活动,卖方对此已全面知悉。在无送货单的情况下对账单不作为卖方送货金额的依据。

二十一、合同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采用电子印章(亦称“电子签名”)签署生效,卖方供应全部产品并履行质保责任以及收到质保金时止。

二十二、协议书附件及格式

附件1  价格清单;

附件2  卖方营业执照

附件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5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交底承诺书

附件6  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附件7  质量银行保函格式

附件8  产品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说明书及相关图纸(如有)

附件9  项目送货通知单

附件10 项目退货通知单

附件11 质保金退还申请书

附件12 疫情常态化防控责任

附件13 电子签名风险揭示

附件14 制造商授权书范本

买方(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卖方(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价格清单(按需添加严选付款方式对应的单价)

 

 


附件2 卖方营业执照

 

 

 

附件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同志,在我公司担任______职务,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我司,【              】 ,通过法定代表人【       】授权并全权授权委托姓名【      】,身份证号: 【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理【       工程】的【XX材料】投标报价、商务谈判及合同的签订、函件签收确认、合同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我司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本授权书经有权人签署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被授权人转委托他人无效。

本授权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委托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附:(1)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5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交底承诺书

附件5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交底承诺书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交底承诺书

 

卖方在此承诺我公司已通过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及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下为我公司的体系管理目标:

环境目标:

1、噪音、粉尘、污水排放达标,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固体废气物分类堆放,处理率达到100%;

3、降低原材料消耗,工程原材料用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三材平均节约率达1%以上。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机械事故,因工死亡率为零;

2、年因工负伤频率控制13‰以内,年因工重伤频率控制在0.4‰以内;

3、杜绝急性中毒事故及重大火灾事故。

针对以上目标请贵公司配合我方做好以下工作:

1、在材料卸货过程中轻拿轻放,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在材料卸货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所供产品(材料)不允许使用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使用淘汰或对环境污染的原材料;

4、在材料卸货完后,清理包装产生的垃圾,减少固废的产生。

卖方在此承诺因违反上述管理目标而发生的任何事故及责任由卖方自身承担,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本交底承诺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签订时立即生效,无需单独签字盖章。

 附件6 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预付款保函

 

受益人名称(           ):

根据  【       】 (以下称“卖方”)与         (以下称“买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采购合同》,卖方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卖方的预付款为买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        】(大写)元。

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卖方时起,至全部产品供货完成外加30天止。

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卖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卖方采购合同的合同条件、产品说明、技术规范和/或其他合同文件可能做出变更、增补或其他改动的任何情况下,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我方对上述变更、增补或修改均不要求给予通知。

5.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担保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失效日期)失效。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附件7 质量银行保函格式

质量保函

 

受益人名称: 

受益人住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景龙社区人民路与八一路交汇处壹成环智中心2座21层-22层

 

根据上述受益人【             】(以下简称为买方)与卖方【          】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中有关履约条件的规定,我方承诺:愿意就卖方履行与你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中的质保责任为卖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我方【         】(担保银行名称)将按贵方通知,作为首要负法律责任者和保证人,同意出具无条件且不可撤回的担保。我方将在收到你方首次索偿通知时,立即无条件和不可改变地向受益人支付累计不超过【        】(大写:    )的任何你方要求金额,无需你方提供任何过程或证明材料,并不得有任何异议和追索权。

此外,我们亦同意:买方与卖方之间对合同条件、产品说明、技术规范和/或其他合同文件可能做出变更、增补或其他改动的任何情况下均不导致解除我们依据本保函所应承担的责任。为此,我们对可能发生的上述变更、增补或修改均不要求给予通知。

本保函自(生效日期)起生效,至(失效日期)失效。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附件8  产品技术参数、质量要求说明书及相关图纸(如有)

 

 

 

 

 

 

 

 

 

 

 

 

 

 

 

 

 

 

 

 

 

 

 

 

 

 

 

 

 

 

 

 

 

 


附件9  项目送货通知单

 

                             项目送货通知单

 

致供货单位:                                            

合同编号:                                                 

主题及事由: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请贵方在【   】年【 】月【 】日将如下材料送至本项目工地

收货单位:                           送货单号:

收货地址:                           订单编号:

收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送货单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技术要求

需用时间

备注

















注:根据合同约定随附相关文件资料等(检验报告、合格证等)。

编制人(材料员):                 

审核人(工长):               

审批人(项目经理):               

日期:

    本送货通知单的送达方式:(可以选择一种或者多种均可)

1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地址):                        


2

直接送达(送达人签字及联系电话):                               


3

平台送达:



发出或送达日期:


 

 

 


附件10  项目退货通知单

 

                 项目退货通知单

退料单位:                          收料日期:         本单编号:

产品供货单位(退货产品接收单位):   

合同编号:

主题:关于本项目如下产品退货的通知


退货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退料数量

不含税

单价(元)

不含税金额 (元)

税率

税额

含税单价(元)

含税金额(元)

备注(产品是否未使用)

























合计









备注:

编制人(材料员经办):                  审核人(工长点交):

审批人(项目经理):                    收 货 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XX       (注意:要求与合同约定的收货人一致)。

本退货通知单的送达方式(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者两种均可)

1

通过电子邮件:                                


2

直接送达(送达人签字及联系电话):   


3

平台送达:



发出或送达日期:



附件11 质保金退还申请书

质保金退还申请书

 

致:中建三局一公司

根据我方与贵司签订的 【         】项目《         采购合同》,我方已根据合同约定完成了产品的供应并根据合同约定完成了质保期间的质保维修工作。根据合同约定质保期于   年 月 日届满,现申请退还质保金,总金额为【      】元,其中扣款情况如下(1)或(2):

(1)期间贵方未因产品质保问题而产生额外费用。

(2)期间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贵方额外产生了相应的维修费共计【     】元,我方同意从质保金中予以扣减。

现请贵方根据合同约定对我方的上述申请及事实情况(应支付的质保金金额、质保期届满的日期、应扣减的金额等)进行审核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质保金。

 

申请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2 疫情常态化防控责任书

疫情常态化防控责任书

1.乙方必须根据采购合同内容的实际,制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建立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配备疫情防控人员,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2.乙方人员工作期间需佩戴口罩,进入施工现场公共区域应进行消杀。甲方在施工现场进口设立体温监测点,乙方负责对所有进入服务区域的人员进行测温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核对人员身份。凡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禁止其进入,并及时报告甲方和妥善处置。外来人员确需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由甲方指定专人对接;进入施工现场前乙方应测温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入。

3.甲乙双方须贯彻国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检查,对于提出的要求按所属责任立刻整改,确保疫情防控的管理落实到位。

4.乙方应指导员工及时关注国家疫情变化情况,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经停史、旅居史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属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及甲方报告,并配合做好管控。乙方应严格遵守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的防疫政策法规,按甲方或政府部门要求,做好所属人员疫情排查、检测、流调、隔离和治疗等,如发生不配合情况,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为开展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乙方已充分考虑相应的防控措施以及相应的费用。因疫情导致乙方成本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6.本责任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签订时一并生效,无论是否单独签字盖章。

附件13 电子签名风险揭示

 

电子签名风险揭示

卖方和买方认识到由于使用电子签名方式签署合同,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的方式签署合同,因此电子合同打印件不能直接作为原件使用,只有电子原件或者经过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打印机方能作为法律依据。双方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如下风险,承诺不因此而追究相对方的任何责任:

1)绑定的设备窃用或USBKEY 遗失且密码泄露导致己方身份被仿冒;

2)由于互联网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合同签署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或延迟;

3)卖方的上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买方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相匹配,无法签署合同;

4)电脑系统感染病毒或被非法入侵造成的损失。

5)合同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即具有法律效力。电子签章文件原件为PDF 电子版本。

本电子签名风险揭示内容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签订时立即生效,无需单独签字盖章。

 

 

 


附件14  制造商授权书范本

 

制造商授权书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           (制造商名称)兹指派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公司地址) 的              (代理商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商进行我方生产的产品的投标、谈判、合同签订以及履约活动。我方将根据法律规定对我方产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授权有效期为签发之日至    年    月     日。

特此授权!

制造商(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采购合同条款

一、产品的概况、数量、价格

1.1产品的概况

本合同下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产地由双方进行约定,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私自进行变更产品的任何参数内容。

1.2 产品的数量

本合同约定的清单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双方实际应履约或进行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并扣减退换货后的数量进行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为最终结算数量乘以合同单价进行计算。

1.3产品的价格

1.3.1本合同采用人民币计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包含产品的供应、运输、装卸、指导安装及安装、调试、现场指导费、以及质保等合同所含服务的所有费用以及相应税金。

1.3.2 如卖方新增合同外产品且合同对新增产品价格无约定的,则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协商确定单价,价格确定前卖方有权不予供应新增产品。卖方完成供货且双方对价格产生歧义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买方在同一项目或者同一城市的其他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相同产品的合同单价执行。

1.3.3 卖方将合同产品分批次交付给买方的,或者将合同清单产品内容进行拆分交付给买方的,买方可以根据拆分后实际收到的产品内容进行签收,卖方不得因此主张合同清单中无该产品内容而要求买方另行支付。

1.3.4卖方为履行本采购合同、实现产品正常的运行、功能而向买方供应的相关产品、备品备件、附件、辅材等,除非另有约定外,卖方不得因合同清单无相关明细内容而要求买方另行支付相应的价款,该相应的价款视为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3.5卖方应确保合同清单单价的唯一性,若合同价格清单中同种规格型号的产品存在多个单价的,以较低价格进行计算结算。即使双方以较高单价办理了书面对账手续,买方仍有权对已经对账的金额进行调减,并最终按照较低价格确定双方最终货款。

1.4 价格的调整

本合同单价的调整按照以下执行,具体由双方在协议中进行选择:

(1)双方约定合同价格不作调整的,则本合同产品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价,包括所采购的产品、特殊工具(如有)、辅材(如有)、备品备件(如有)、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如有)、现场培训费(如有)、安装费(如有)、产品设计或深化设计费(如有)、技术服务费、质保等费用(第一部分协议书另有约定除外)。合同不含税单价不因法律、原材料、费率变动等因素的变化再作调整,也不因实际供货数量的变更或供货时间的延长等原因进行调整。如果合同签订后税率发生变化的,税金根据国家规定的税率据实调整,按照有效的税率执行;如果可以选择适用,由买方选择所应适用的税率,并据实调整税金。

(2)双方约定合同单价为可调整的,仅对不含税单价进行调整,税金按照有效税率执行,不含税单价按协议书约定的条件和办法进行调整。未达到可调范围及条件的,合同价格均不作调整。对于达到可调范围及条件的,双方于每月15日前进行对账,并同时在对账单上对调整的金额及依据进行签字确认(应随附支撑性文件资料),在每月一并进行调整。

1.5增值税发票

卖方应根据协议书约定的发票类型和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未约定发票的具体类型或者约定的不明确的则应当根据买方的要求开具。

1.6 产品的所有权

卖方保证其销售的产品享有完全所有权且未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相关诉讼费、律师费由卖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量技术要求及监造

2.1产品的质量技术要求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或企业有更高要求的,按照企业行业的执行。本工程对产品有具体要求的,不应低于工程技术及质量要求。

合同的文件对产品质量、技术要求有不同约定的,按照最高要求来执行。无法确定哪种要求更高或者合同文件仅仅约定了不同的标准无法确定适用何种标准的,由买方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确定,卖方应该按照买方的选择和要求执行。卖方无权因此要求买方增加价款。

卖方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买方有权拒收、退货、换货等处理方式处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同时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买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2.2监造

2.2.1在合同产品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产品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产品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2.2.2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产品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不符合项,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2.2.3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产品的监造,不得视为对合同产品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换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三、支持与服务工作

3.1交货后卖方应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指导、培训、验收调试等。

3.2卖方接到买方书面或口头通知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和支持。

3.3当工程移交给项目建设方,产品技术支持及服务的受益人转为项目的建设方时,卖方应向项目建设方提供技术服务及支持,直至本合同责任履行完毕。

3.4卖方未根据合同提供支持和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建设单位或者发包人要求,在买方通知后仍未解决的,买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向卖方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运输费用及运输方式

4.1运费承担

除另有约定外,产品的运输及运输费用、上下车人力及机械资费、运输途中人力及机械资费由卖方承担。

4.2运输方式

由卖方自行选择满足本产品性能的运输方式,并确保运输过程产品的保护,否则责任由卖方承担。

五、包装、包装物

5.1包装标准和包装要求

5.1.1包装及费用由卖方负责。卖方应按材料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爆、防腐蚀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和警示标志,以保证产品安全交付。产品包装前,卖方负责对产品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保证零部件及备品备件齐全并分别包装。

5.1.2每件或每批次产品应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制造商、合同编号、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另提供装运清单一式二份。

5.1.3进口产品包装,应有海关进行检验检疫的合格签证书并盖有海关印章字样。

5.2包装物的回收

除非另有约定,本合同下的包装物不回收。

六、产品的交付

6.1交货方式

(1)卖方于本工程工地指定地点车下交货,具体指定地点由双方在协议书明确;

(2)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交货。

6.2交货时间

双方在协议书中选择交货的具体时间:

(1)双方选择分批送货的。买方通过电子邮件、快递或直接签收等方式将送货通知送达卖方。卖方在合同约定的供货周期内完成交货。本合同未约定供货周期的,由买方在送货通知中明确送货时间,卖方在通知的时间内完成交货。

(2)双方选择其他的交货时间,在协议书中进行明确。

6.3 收货人签字

卖方向买方交付的产品须经买方授权的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授权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履约完毕。买方变更授权人的应提前3日通知卖方,授权收货人之外的其他人员的签收及审核为无效,买方有权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责任和风险由卖方自行承担。

6.4 送货单及备品备件

6.4.1卖方在送货时必须提供加盖卖方单位红章(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送货单,否则买方可拒绝收货。

6.4.2第三人代为卖方履行送货的,应当以卖方的名义交付,否则相关责任由卖方自行承担。

6.4.3随产品交付的有关单证、资料、备品、配件工具及数量,以厂家出厂数量为准。双方可另行约定需要交付的其他文件资料。

6.5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6.5.1本合同下的产品在卖方送交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买方授权人初步检验并办理书面接受手续后,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在此之前由卖方承担。

6.5.2如果合同约定由卖方负责产品的安装、调试工作的,则产品的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产品安装完成且调试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后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在此之前由卖方承担。

6.5.3 产品的毁损、灭失的风险根据合同约定转移至买方之前,卖方应当自身负责产品的保管和安全工作。

6.6 送货单对合同的修改无效

卖方的送货单中的单价或其他内容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合同约定为准,不因有买方人员签字或项目盖章而视为对合同价格的修改。买方收货人的签字仅对产品数量进行签收,不视为对送货单中的其他内容的认可,其他内容的变更或者确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确定。

6.7交付检验

6.7.1买方对卖方交付产品的外观及数量进行清点核验后应向卖方签发收货清单。

6.7.2买方签发收货单或者收货验收单仅仅是对产品数量及外观的确认,不代表对合同产品性能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交付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产品的调试、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

6.8关于交货的其他约定

6.8.1卖方所送的产品不符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绝接收,产品由卖方自行保管;不符合约定的产品已经交付给买方的,卖方应在10天内将相应产品全部取回,取回前由买方暂时保管,期间产品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迟延交货责任由卖方承担。

6.8.2产品错发,由此造成的运杂费和迟延送货等责任由卖方承担。

七、调试、验收

7.1调试

初步验收(收货)后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对产品的调试工作,以便准备工程验收运行工作。

7.2 最终验收和性能验收

在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进行验收运行,对合同产品的性能、质量进行验收。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产品的性能质量进行最终验收(性能验收),并作为产品符合合同要求的最终依据。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产品的性能验收以业主方对工程验收的时间为准。

八、数量和质量的异议

8.1 数量的不一致

买方在收货后发现实际收到的产品数量与送货通知书中要求的数量不一致的,以买方实际接收的数量为准,有争议的则以产品使用地计量主管部门鉴定为准。

8.2质量异议的提出

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买方可随时以电子邮件、传真或快递等方式对卖方产品的质量问题提出异议,卖方不得以产品经过买方收货或验收而拒绝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8.3产品送检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需送检材料的种类与数量,此范围内的样品及检测费由卖方承担。超出此范围的,卖方应协助买方办理送检。如超出部分检测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不合格则由卖方承担。

8.4质量争议解决

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的,任何一方可提交产品使用地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鉴定,如果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鉴定费及延误交货责任由卖方承担;如果质量符合要求,则由买方承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九、质量保证责任

9.1 质量保证期  

9.1.1协议书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产品的为2年,从业主颁发的该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所载的竣工日期之日起算。

9.1.2质保期届满前出现质量问题而更换的产品,自更换之日起算剩余质保期不足一年的,则按照一年的期限重新计算质保期。

9.1.3如果在质保期内因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出现的质量问题,则产品的质保期自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之后重新计算质保期。

9.2 响应时间

在保修期内,卖方须在接到通知48小时内给予维修或更换,紧急情况的应该在24小时内进行,超过72小时仍未响应的视为拒绝履行质保责任。

9.3 买方原因引起的维修

在保修期内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卖方应当在接到通知48小时内负责完成维修、更换,费用由买方承担,更换产品的价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卖方以非产品质量原因拒绝或拖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9.4 买方自行维修

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等问题,如卖方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维修、更换服务的,买方可以自行安排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9.5质量保证金

除非另有约定外,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总供货金额的5%。卖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质保责任的,买方有权直接扣减相应质保金或者提兑卖方的质量保函。

十、发票与付款

10.1 发票内容

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要求向买方提供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10.2 发票开具时间

卖方在每月15日前与买方办理本月供货对账,卖方在双方对账后7天内向买方开具到货总额100%的有效增值税发票。

10.3发票的金额

卖方在过程中需开具100%的增值税发票,发票金额和开具时间仅作为买方过程货款支付的依据,不作为双方最终应付款金额和付款时间节点的依据,最终付款金额根据卖方实际最终供货的总金额确定。如过程开具的发票金额超过双方最终结算的金额,则由卖方对超出的发票进行冲红处理,根据双方最终实际金额开具正确的发票金额。卖方不得因买方已经收到了该全部金额的发票或者税款抵扣资料而主张买方已经认可了该发票总金额作为结算总金额。

10.4预付款及预付款保函

如合同约定了预付款,卖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具保函或者开具的保函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卖方放弃预付款,因卖方原因未能开具预付款保函导致预付款未能支付的,卖方不得因此拒绝供货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预付款保函到期前20天卖方未完成全部产品供应的或预付款未全部抵扣完毕的,卖方应当延长保函至全部产品供应完毕,如无法按确定具体供应时间则每次应当至少延期3个月直至全部产品供应完毕或预付款抵扣完毕。

10.5付款方式

10.5.1买方向卖方以银行转账或者其他形式在买方所在地向卖方支付货款,具体付款条件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0.5.2 卖方不得随意更换收款账号,因卖方银行账号变更或者卖方账号无法入账等原因导致货款无法支付的责任,由卖方自行承担。

10.5.3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买方有权拒绝向卖方指定的第三人支付本合同下的货款。

10.5.4买方可以通过其自有的账号或者其他相关方的账号向卖方支付本合同下的货款。

10.6质保金和质量保函

10.6.1双方可以在协议书中约定卖方通过提供保函或者质保金的方式进行质量担保。采用保函方式的,保函在质保期届满前到期的,卖方应当延期保函至合同约定的质保期。

10.6.2 如果合同约定卖方提供质量保函作为质量担保,卖方不提供质量保函或者提供的质量保函不符合要求的,买方有权扣留该相应金额作为质保金,由此造成的迟延付款责任由卖方承担。

十一、退货及回购的特别约定

11.1已交货产品的退货

由于工程现场设计变更、工程停工或者买方施工合同解除等非买卖双方原因引起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发生变化或者本合同产品取消的,双方同意对于已经交货部分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卖方同意对已供货但未使用的多余产品进行退货回购处理,由卖方进行收回。退货产品未使用且不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由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原价进行回购;产品外观和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的,双方协商折价回购;回购部分产品的价款从应付给卖方的款项中直接进行抵扣冲减。

(2)具体执行程序为:由买方向卖方发出退货通知(见协议书附件),告知卖方具体需要退货回购的产品名称及数量,卖方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完成产品的接受确认和价款确认,卖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视为卖方收到并确认买方的退货通知的内容,卖方应当在10天内完成对产品的收回工作。

11.2未交货产品的更换

由于工程现场设计变更、工程停工或者施工合同解除等非买卖双方原因引起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发生变化或者本合同产品取消的,双方同意对于未交货部分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买方所需产品比合同约定数量增加的,卖方按照买方增加后的数量进行供货。如增加的产品价格已经在本合同价格清单中涵盖,适用合同规定的价格;如合同价格清单未涵盖,则由双方需另立补充协议确认价格;

(2)买方所需产品数量减少或者取消的,卖方根据买方实际需求送货通知的数量进行供货,价格仍根据合同规定确定,结算根据实际供货数量计算。合同单价不因供货数量的减少而做调整。

十二、担保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担保合同或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不可抗力

13.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战争及重大自然灾害。目前正处于疫情防疫的常态化且散点多发,卖方不得以当前疫情防控为由主张不可抗力,卖方已充分考虑相应的因素。

13.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7日内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违约责任

14.1如期供货责任

卖方未能按本合同及送货通知单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数量供货的,应当承担迟延履行的责任。

14.1.1迟延交货在15天以内的,每周违约金为迟交产品价格的(迟交部分导致整体产品无法使用的,则以整体产品价格为基数)2%,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

14.1.2迟延交货超过15天的,买方有权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1)买方单方通知解除合同,由卖方承担总货款10%违约金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2)买方催告后,卖方未在催告的时限内供货,视为卖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买方有权向第三方采购。卖方需承担总货款10%违约金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重新招标确定的价格与本合同价格差的损失、重新招标期间窝工损失、项目业主对买方的处罚损失等)。

(3)买方不解除合同且未向第三方采购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并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每周违约金为迟交产品价格(迟交部分导致整体产品无法使用的,则以整体产品价格为基数)的2%,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延迟交货违约金总额上限为延迟供货部分(无法正常使用部分)金额的10%;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赔偿实际损失部分金额。

14.1.3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合同价款的,除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卖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供货,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4.2产品质量责任

14.2.1卖方产品不符合约定的品牌、型号、参数等质量标准的,以实际供应合格产品的时间为交货时间,承担延误交货的责任。

14.2.2卖方的产品经检验存在不合格的情况,或者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为假冒,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买方有权直接解除采购合同,卖方限期自行取回产品,卖方应退回已收取的全部货款,同时卖方应承担总货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4.2.3卖方产品出现14.2.2条的质量问题的,但买方不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进行维修,无法维修的或者维修超过2次仍无法满足要求的,卖方应当免费进行更换,买方还有权要求卖方承担总货款10%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4.2.4卖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卖方拒绝维修更换的,或者在约定期间未完成维修或更换的,买方有权不予支付存在质量问题产品的货款,同时买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维修或者进行更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并按照第三方费用的50%向买方承担违约金。

14.2.5在质保期间出现产品问题的,卖方应当履行质保义务。卖方未按要求履行质保责任的,买方可以自行或安排第三方代为履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并由卖方承担总货款5%的违约金或者根据每次整改费用的50%承担违约金,以较高者为准。

14.2.6如果买方同意继续留用不符合合同约定型号、参数的产品,买方有权要求对产品价格进行降价调整,并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如有)。

14.4安全管理的责任

14.4.1卖方在项目现场履行合同约定工作过程中应对其工作人员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并遵守买方项目现场的各项规定,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其他责任事故的由卖方自行承担。

14.4.2因卖方供应的产品造成买方或者建设单位或者其他第三方财产或者人身损失/损害的,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14.5买方的付款责任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当向卖方支付迟延付款利息,利息以欠款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进行计算,迟延付款利息的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金额的10%。

十五、买方现场人员及项目部的权限规定

卖方在合同签订时已知悉并被告知买方相关人员和项目部(项目公章)的相关权限。由采购合同所涉及的项目部、区域公司、公司代表买方就本采购合同的有关事务行使相关权限,具体如下:

15.1合同履约主要授权权限及行使主体

序号

板块

授权事项

被授权人

合同授权人及项目部

区域公司

公司

1

送货管理

根据合同约定向卖方发出送货通知

实施



2

初步验收(收货)管理

对卖方进场物资进行外观及数量检查,确认进场物资数量及外观检测和进场登记

实施



3

验收和结算

编制、审核卖方物资验收单、物资采购结算单(书)

编制

复核、审批


4

退换货管理

对卖方物资退货或更换,做出进场物资不合格记录

实施



5

商务管理

有权扣除卖方应扣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及税金扣款等)

实施



6

监督管理

有权对卖方做出处罚(追究违约责任)的决定,向卖方进行索赔

实施



7

对卖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控和核查;发现问题后,通知要求卖方进行整改或调整

实施



8

质量管理

组织实施质量验收工作

实施



9

向卖方发送维修整改通知

实施



10

根据合同约定扣除卖方质保金

实施



注:

1、授权权限主要有五类:

“编制”是指:设计、制作图纸、文函等项目相关书面文件,不直接对外产生效力;

“实施”是指:用实际行动落实施行或执行,并直接对外产生效力;

“编制”是指:通过审查核算提出初步意见,不直接对外产生效力;

“复核”是指:通过再次“审核”提出复审意见,不直接对外产生效力;

“审批”是指:通过对报审材料查看,参考和审核、复核意见做出最终决策,并直接对外产生效力。

2、审批顺序:先下级,后上级;先审核,再复核,最后审批;经最终审批后的事项方产生法律效力。

15.2 禁止行为

项目部及项目人员(含项目经理,下同)无权决定、审批以下事项,项目人员以及使用项目部公章签署以下文件或从事以下行为的均为无效,买方不予认可:

序号

禁止事项

1

订立及变更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

2

未经公司书面批准擅自购买或租赁物资、材料、产品

3

进行银行贷款等融资活动

4

对外提供担保、保证

5

对外开立各类保函

6

对外拆借资金

7

采购合同变更、价格或其他费用调整

8

确认采购合同最终结算、对本合同下供货进行对账

9

确认对卖方的赔偿或者补偿

10

设立或变更劳动关系(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等)

(三)合同被授权人不得超越权限,不得违规行使授权。被授权人超越权限行使本授权书已明示禁止的事项,一律无效。被授权人超越权限行使本授权书未明示授权的事项,必须经本公司另行授权或事后追认,否则均属无效。

(四)被授权人在行使授权范围内的各项权利时必须遵循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不排除履行公司其他相关审批流程。

(五)除合同另有约定,被授权人行使授权须由被授权单位负责人或其转授权人,签字或加盖有效印章后生效,否则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被授权人按照本授权书规定开展各项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本公司予以认可,并承担法律责任。否则,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本授权书与合同约定的授权性条款不一致的,以合同约定的条款为准。

(八)本授权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与采购合同一并生效,本公司有权随时变更或撤销本授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告知卖方后生效。

十六、送达

16.1双方地址见本合同约定的地址或者双方公司的注册的住所地。

16.2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提前5天告知,否则视为无变更。任何一方向对方的法定代表人以EMS的方式向注册地址进行邮寄的,自签收之日视为送达,但另一方拒收或者无人签收的自EMS发出之日视为送达。

十七、廉政建设

1、若卖方引诱、贿赂买方相关人员,以达到虚报、多报供货数量为目的的,一经查实,买方单位有权要求卖方一次性支付5至10万元的违约金,并扣减虚报、多报供货数量2倍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2、双方可另行签订廉政建设协议。

十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具体在协议书中进行约定。

十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9.1卖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管理规定。

19.2 本采购合同条款是双方采购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协议书一并生效。

(采购合同条款正文结束,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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