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阳光城A区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电缆)
招标编号:三公局2022.92-交-电缆(滨州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滨州阳光城A区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山东滨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阳光城A区项目经理部。本项目A3区电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滨州阳光城A区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长江三路与渤海十四路交汇处,建设单位为山东滨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滨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建筑面积13.47万平方米。
2.2招标内容:电缆43673.882m,具体规格型号以物资清单为准。
2.3本次招标产品价款包括材料费、运输费、包含13%税金。
2.4甲方指定送货及安装地点为滨州 市 滨城 区(市、区)长江三路以南、新立河东路以东、阳光西路以西 。
2.5特别说明:
2.5.1.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2.5.2.投标单位应考虑各方面影响因素(原材料涨幅、运输环境、市场浮动、垫资周期等等),本次报价为综合包干价格。
2.6结算支付方式
2.6.1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甲方按照实际进场数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2.6.2支付方式:结算之日起60日内支付当期材料款的80%,180天内支付当期材料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末次结算办理完成后6个月内无息返还。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或者12个月承兑汇票(承兑汇票承兑周期为12个月,承兑汇票款的提前提取使用的贴息部分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责因乙方提前提取承兑汇票材料款的贴息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要求为一般纳税人。
3.1.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一亿元人民币。
3.1.3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要求:年产50万米以上,可供应项目所需规格型号电缆,具有与产能配套的输送能力及后续服务;生产工艺、装备(拥有三层共挤设备,并配备进口的在线侧偏装置)须符合国家电缆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拥有电缆相关发明专利至少3项,拥有省级及以上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3.1.4体系认证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1.5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电线电缆检测报告主线芯截面不能小于300mm²并且低温拉伸试验和低温冲击试验可以到达-35°C。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并在有效期内的招标物资型式试验报告;
3.1.6合作业绩要求:企业应属于中国交建二级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内,近3年内至少有5个公司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企业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2.5亿元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7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1.8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拥有银行AAA级资信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投标人需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3.5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投标。对于围标串标行为,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2年08月05日15:00至2022年08月15日15:0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整。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2年08月15日15:00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标书费”。(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汇款时间、汇款方式、汇款金额、汇款单位、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1100 6022 4018 0025 7425 7
4.4 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08月25日15:00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25日15:00时止,2022年08月25日15:00时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2022年08月25日15: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6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阳光城A区项目电缆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
账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市南部片区阳光城A区项目二分部
开户银行:滨州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里则支行
账号:2710046884205000010491
电子邮件:474654826@qq.com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7. 招标组织单位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阳光城A区项目经理部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项目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长江三路与渤海十四路交汇处
售标联系人:蔡泽宏 联系电话:18173311549
售标联系人:王玉林 联系电话:010-81403477
电子邮箱:1228814985@qq.com(蔡泽宏,标书款凭证发送邮箱)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王翠翠联系电话:010-60563360(公司)
项目联系人:雷少博 联系电话:15569893441(项目)
电子邮箱:474654826@qq.com(雷少博,投标保证金邮箱)
特别注意: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至不同账号。
付款前请提前确定报名参与成功,付款凭证第一时间以电子形式发至上述电子邮箱!!!
附件:招标物资划分
物资名称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电缆 |
1 |
电缆 |
ZR-YJY-4*35+1*16 |
519.948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阳光城A区项目经理部工地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阳光城A区项目经理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 |
2022年9月至本工程结束 |
|
2 |
电缆 |
WDZN-RYJS-2*2.5 |
734.184 |
||||||
3 |
电缆 |
WDZN-GYJSYJ(F)-5*6 |
733.26 |
||||||
4 |
电缆 |
WDZN-GYJSYJ(F)-5*16 |
11136.664 |
||||||
5 |
电缆 |
WDZN-GYJSYJ(F)-5*10 |
433.29 |
||||||
6 |
电缆 |
WDZN-GYJSYJ(F)-4*35+1*16 |
5408.348 |
||||||
7 |
电缆 |
WDZ-GYJSYJ(F)-5*6 |
393.294 |
||||||
8 |
电缆 |
WDZ-GYJSYJ(F)-5*16 |
5779.422 |
||||||
9 |
电缆 |
WDZ-GYJSYJ(F)-5*10 |
21.109 |
||||||
10 |
电缆 |
WDZ-GYJSYJ(F)-4*70+1*35 |
722.15 |
||||||
11 |
电缆 |
WDZ-GYJSYJ(F)-4*35+1*16 |
464.398 |
||||||
12 |
电缆 |
WDZ-GYJSYJ(F)-4*25+1*16 |
3434.76 |
||||||
13 |
电缆 |
WDZB-YJY-5*6 |
1548.734 |
||||||
14 |
电缆 |
WDZB-YJY-5*4 |
1086.558 |
||||||
15 |
电缆 |
WDZB-YJY-5*10 |
361.075 |
||||||
16 |
电缆 |
WDZB-YJY-4*25+1*16 |
2980.813 |
||||||
17 |
电缆 |
WDZB-YJY-4*120+1*70 |
61.105 |
||||||
18 |
电缆 |
NG-A-5*6 |
711.04 |
||||||
19 |
电缆 |
NG-A-5*16 |
3277.45 |
||||||
20 |
电缆 |
NG-A-5*10 |
577.72 |
||||||
21 |
电缆 |
NG-A-4*25+1*16 |
3288.56 |
||||||
合计 |
43673.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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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要求: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相关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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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验收:按甲方现场验收数量为准。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场,不合格做清场处理,乙方负责全部清场费用同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
结算支付方式:
1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甲方按照实际进场数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2支付方式:结算之日起60日内支付当期材料款的80%,180天内支付当期材料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末次结算办理完成后6个月内无息返还。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或者12个月承兑汇票(承兑汇票承兑周期为12个月,承兑汇票款的提前提取使用的贴息部分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责因乙方提前提取承兑汇票材料款的贴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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