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信达•香堤明珠”项目二期B期10kV居配工程电缆采购货物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2022-11-16

信达•香堤明珠”项目二期B期10kV居配工程电缆采购货物招标公告

一、丹阳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 “信达•香堤明珠”项目二期B期10kV居配工程电缆采购 已经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丹开委投【2016】11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正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电缆采购

2、交货地点:丹阳;

3、交货期: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确保完成采购货物的交付;

4、货物预估价约:464.5万元;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DY202207737002003

“信达•香堤明珠”项目二期B期10kV居配工程电缆采购

电缆采购

10日历天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或资格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制造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实行强制性认证的证书;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代理协议或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资格声明、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实行强制性认证的证书)

2、其他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⑥、自2020年12月01日以来(近2年内),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⑦、自2021年12月01日以来(近1年内),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⑧、自2022年09月01日以来(近3个月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⑨、自2017年12月01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⑩、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间,本工程拒绝其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6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6906601)

账  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户  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托管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支行

注:1.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网上银行支付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henjiang.gov.cn/ -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或者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5.选择采用保险、保函、担保形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将相关提交凭证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保函递交方式的通知》(镇政服〔2022〕42号)。

6.按规定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提交《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已保证明》(如有)(具体按镇建建管【2022】93号文)。

2、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货款支付担保。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方法

1.1评标实施细则:

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10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K值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9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分,偏离不足 1%的,用插入法计算。

注:

(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如遇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况,需要重新进行评审(复评或复议),评标基准价仍采用第一次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签字后的评标报告上所确定的基准价。

1.2定标实施细则:

据评审结果,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五十五条执行)。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先后。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5.00元后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22年11月16日00:00至2022年11月21日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

九、其他:

1、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2、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全部入围,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22年11月16日00:00至2022年11月21日24:00;

5、本次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1日上午9:30

6、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项目,采用网上评标,电子招投标活动中资格审查和标书评审所需的各类证书、证明材料等所有材料均以电子标书中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并编入投标文件。

7、所供产品需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相关行业规范、江苏省居住区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及招标人要求,供货人必须保证此项通过江苏省电力公司和国网丹阳供电公司验收,完成验收手续一切资料的办理。

8、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市建设工程招标办:0511-85032867)。

9、根据苏清办【2016】7号文规定,未经解禁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允许参与本工程投标

10、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动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丹阳市开发区银杏路18号22幢

联系人:邓飞      传真:/      电话:0511-86997771

邮编:212300      E—mail:/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9号丽都公寓1幢1513室

联系人:陈雪琴     传真:0511-86921808  电话:0511-86921808

邮编:212300       E—mail:/

十一、如有异议或投诉请各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异议或投诉。

1.异议受理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9号丽都国际1幢1513室

异议受理电话:0511-86921808   异议受理邮箱:370247704@qq.com

2.投诉受理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投诉受理电话:0511-86568807   投诉受理邮箱:zbb86921822@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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