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中国电建水电九局湖北蕲春长胶廊道工程EPC项目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2024-07-12

一、项目名称:中国电建水电九局湖北蕲春长胶廊道工程EPC项目电缆采购

二、招采编号:POWERCHINA-0109-240182

三、招采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

四、招采时间:2024-07-11

五、招采内容: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35KV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氯 乙烯护套阻燃电力电缆

ZR-YJV22-26/35kV,3×

120

12130

BC01段

2

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氯 乙烯护套阻燃电力电缆

多种规格(详见需求一览

表)

11070

BC01段

3

0.4KV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 氯乙烯护套阻燃电力电缆

多种规格(详见需求一览

表)

124645

BC01段

4

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氯 乙烯护套阻燃电力电缆

多种规格(详见需求一览

表)

10180

BC04段

5

0.4KV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 氯乙烯护套阻燃电力电缆

多种规格(详见需求一览

表)

136995

BC04段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总计

 

 

295020

 


六、招采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具有国家要求的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与所投 标产品的制造企业属于同一集团或存在隶属关系,且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制造企业及其关联贸易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至今)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 同或相近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且单个合同总额须大于800万元,并提供业绩证 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与合同匹配的发票扫描件、发票在查验平台验证截图等证明材料)。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七、交货要求:收到采购人正式的书面排产函后35日历天内交完全部货物(如 因现场施工进度原因造成货物留置生产厂家,供应商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费用依 据)。

八、支付方式:

8.1 预付款支付

合同生效日期后30日内,买方凭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买方审核无误后 30日内,或已到场的货物价值大于等于合同总金额的10%时,买方以电汇或银行 承兑、电建融信、中企云链等方式支付签约合同总价10%的货款,银行承兑、电 建融信、中企云链等贴现产生的成本,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1)由银行开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不可撤销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合 同预付款保函,格式见附件2;

(2)金额为本次实际支付价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预付款保函须保证自卖方供应货物到达现场的货值达到本合同总价10%后 30日内有效,届时经卖方提出申请,买方进行确认,到场货物货值确实达到本 合同总价10%,买方在30日内退还预付款保函。

在预付款保函有效期内,因卖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买方要求收回预付款 时,预付款保函担保的金额为预付款金额(若买方有已接收并投入使用的合格货 物,由买卖双方协商处理,不影响买方对预付款金额的全额收回)。

8.2交付款支付

卖方按规定的交货进度供完全部货物,经买方验收且送样检测合格后,将下 列单据提供给买方,买方审核无误后30天内以电汇或银行承兑、电建融信、中 企云链等方式支付签约合同总价的50%交付款,银行承兑、电建融信、中企云链

等贴现产生的成本,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①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一份;

②出厂质量检验书(出厂检验报告)一份;

③交付产品发货清单一份;

④交付产品验收单一份;

⑤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一份;

⑥合同材料100%货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采用一票制方式,发票设备款含所有发生的费用)

86.3验收款

卖方货物经买方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或全部货物到现场验收合格6个月 后),买方收到下列单据并核对无误后30日内以电汇或银行承兑、电建融信、中 企云链等方式支付签约合同总价的30%交付款,银行承兑、电建融信、中企云链 等贴现产生的成本,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①由买方和卖方、监理代表(如有)共同签署的验收合格证书一份;

②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一份。

8.4质量保证金:

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一份 且经审核无误后15日内将合同总价的10%,以电汇或银行承兑、电建融信、中 企云链等方式支付给卖方,银行承兑、电建融信、中企云链等贴现产生的成本, 由供货方自行承担。(质量保证期:全部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验收合格 后12个月或全部货物到现场验收合格后18个月)

九、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北省蕲春县石鼓冲绿色 建材基地项目长胶廊道工程一标段施工范围指定地点。

十、截止时间:2024-07-22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 工

电话: 0851-8798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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