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武汉光谷大悦城项目一期总包工程
3.项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光谷三路以东,神墩三路以北,豹子山路以东,豹中街以南
4.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所需电缆,详见下表。实际招标物资及数量以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标分供方签订的具体采购合同为准。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增值税率 |
税额 |
含税综合单价 |
电缆 |
3*150+2*95 |
米 |
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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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 |
3*120+2*50 |
米 |
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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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 |
3*95+2*50 |
米 |
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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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 |
3*70+2*35 |
米 |
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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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 |
3*50+2*25 |
米 |
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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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 |
3*35+2*16 |
米 |
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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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 |
3*25+2*16 |
米 |
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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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 |
3*16+2*10 |
米 |
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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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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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5日下午15时整。
7.投标方式:通过“中国建筑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yzw.cn/)进行投标活动。
8.招标原则:本次采购招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公平竞争,科学评估,规范招标。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付款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承诺、企业综合实力等情况进行评标。通过综合评定,择优选择单位进行洽谈,条件优者中标。
1.投标单位要求
1.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1.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与本工程近似建筑工程的材料供应业绩。
1.3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1)有关确立投标主体法律地位的文件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在标书送达时验证。
(2)本工程的材料质量保证体系。
(3)提供拟完成本合同所采用的主要供应材料及运输情况。
1.本招标项无预付款。
2.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在每月20号进行对帐核算,依据甲方商务部给出的已完成建筑面积核算已完成产值,并对本月发生的关键节点完成确认手续,核对无误后,甲方开具该节点为止的对账单,双方签字生效,乙方加盖公章。
3.工程竣工后,双方办理结算完成(经甲方公司商务审核)后支付到结算金额的80%。
4. 最后一笔工程款支付前双方办理总结算,经甲方公司审核批复完成后一年内付清。
5.付款方式:所有款项甲方使用网银转账或者银行承兑汇票(无息)方式支付乙方。
6.每次付款如甲方因特殊原因确有付款延迟的,乙方同意甲方有3个月免责期。
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资料,所有投标资料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后制成电子版作为投标附件。投标资料须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投标承诺函
(3)法人代表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5)投标报价书
(6)企业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书、获奖证明、企业宣传资料、主要工程业绩等。
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等资料加盖有效公章。
产品报价:根据招标方上传的投标报价附件清单报价并上传报价附件(加盖公章有效)。报价已包含材料的生产加工及运输装卸、各项人工、管理、利润、税费等费用的综合单价。
1.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通知的有关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报名及投标活动。
2.中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到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签订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一旦中标,本招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附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招标单位不支付投标单位任何投标补偿费。
5.投标期间,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发出的补充说明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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