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物资类】中国电建电建核电公司电建核电公司济宁金威热电项目部其它电线电缆及电器元件采购项目邀请函
    招标信息 2019-09-18

【物资类】中国电建电建核电公司电建核电公司济宁金威热电项目部其它电线电缆及电器元件采购项目邀请函

本合同由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和      (以下简称卖方)作为另一方于2019年  月  日签订。鉴于卖方愿意为买方所需的控制电缆履行相关义务,因此双方授权各自代表,经友好协商就下列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款

1.1合同标的见“2合同供应范围”。

1.2合同总金额(价税合计):   元,大写:  

1.3数量为合同订货清单中总的实际数量。

1.4本合同总价包括合同材料费、税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技术资料以及所有与本合同材料有关的费用。

2合同供应范围

2.1卖方应提供下表订货清单内的物资名称供货。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执行标准

1

控制电缆

详见合同清单

1

 

 

相关国家标准

合同总金额(价税合计)

大写:     小写:    元

2.2控制电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2.3卖方供货时,需提供随车清单、原材料材质证明书、产品出厂合格证等资料。

2.4本合同单价为含增值税13%的价格

3 提供产品的技术要求

3.1控制电缆按相关国家标准生产、验收。

3.2  电缆导体截面满足标准及其误差要求,不得出现截面积减少现象。
3.3  电缆供货不得出现短码现象,如缺少须以两倍数量补足并满足现场敷设长度。
3.4   所供电缆长度不得超出合同规定长度的0.5%,超出部分买方不予结算。
3.5 卖方保证所供应的所有电缆都是崭新的,并符合合同约定技术要求,以确保产品能够满足工程的使用,所供电缆正常使用寿命不低于肆拾年。

4 合同价款支付

4.1该条款以买卖双方约定为准。

1.结算方式:含产品费、税费、运费、装车费,所有费用均计入材料费报价,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

2.货款支付方式:买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个月支付总货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交货之日起计12个月无质量问题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应直接付至本合同后附卖方银行帐户,不得向卖方经办人支付或卖方非书面委托付款帐户上支付。

3、货款支付时间:货到验收合格,卖方开具含税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个月内开始付款。

4、发票:卖方出具与货款金额相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13%),发票抬头: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卖方对其提供的发票真实性负责,在买方要求卖方应提供完税证明或其他凭证证明时,卖方无条件接受并出示完税证明。

4.2 卖方向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派专人或采用快递等方式在发票开具后及时送达买方,如逾期送达导致买方损失的,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4.3卖方应依法按约定向买方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必须保证每一批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该批货物的物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价格与买方提供的一一对应,

并且一致。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卖方需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赔偿责任,且不免除卖方继续开具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义务。

4.4如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退货行为,且退货行为涉及到卖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卖方必须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履行相关义务。

4.5买方按本合同向卖方进行付款并不表示买方接受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供货,或并不解除卖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5 交货和交货条件

5.1  控制电缆的运输由卖方负责,运费及运输保险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5.2卖方交货前应符合交货的一般条件,应有满足相关技术要求的试验及相应的合格证书,并按照包装标准要求做好交货前的准备。

5.3 卖方在发货前应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通知内容包括发货方式、发货地点、发货时间、到货时间、发货清单、运输人、运输人联系方式、运输车牌号码等。买方可在发货前到发货地点对货物进行装车前的检验,但该检查不免除卖方任何合同义务。

5.4 5.5 交货方式:卖方应承担控制电缆运送、车辆及司机在卖方生产场所、运输过程中及货物验收交接前的风险及费用。

5.6 合同交货地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金威热电三期项目部施工现场。

5.7 交货时间:2019年10月15日前所有控制电缆运到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金威热电三期项目部施工现场。

5.8 买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战靖 18660752636  ;卖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 包装和标识

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包装物不回收。

7  文件

7.1发货时,买方要求由卖方出具的原材料材质证明书、出厂合格证明、随货同行清单(内

容包括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材质、计量单位、数量及合同编号等,并不得含有违反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等相关资料必须随产品一同运抵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否则买方不予接收。

7.2 买方对文件的审查不免除卖方任何合同义务。

7.3所有文件以中文提供并采用公制,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8  文件和信息错误

8.1卖方应对合同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的任何分歧、错误和遗漏负责,而无论这些文件和信息是否已被买方审查通过与否,除非这些分歧、错误和遗漏是由于买方提供给卖方的不准确文件所造成。

8.2对于买方提供的任何信息,卖方如发现其有内容不足或有遗漏、前后矛盾、含糊不清或对其意义或正确性有质疑,则应及时提醒买方注意,买方应随即指示卖方如何处理。

9  变更

9.1除非在买方书面形式指示下,卖方不得对合同中的内容做任何修改。

9.2买方可在合同总条款不变的情况下,就交货进度等内容以书面方式提出变更或修改建议。但卖方认为买方的任何变更要求可能影响或不利于卖方履行其合同义务,应立即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同时提交变更建议书,但不得因此延迟履行任何合同义务。

10 协调、联络与管理

为确保合同顺利实施,卖方应与买方保持联络与合作,对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共同维护合同管理,促使合同全面履行。

11 提供产品及服务的质量保证要求

11.1卖方必须提供全新的、质量优良的产品,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材料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购)。卖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买方书面形式同意,否则不得分包。本合同项下所有外购部件,卖方应在下订单之前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得到买方的同意。卖方对所有分包外购部件承担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11.2卖方提供货物必须满足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11.3卖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的工作范围、工作性质、技术要求、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制定专用于本合同的项目质量保证要求。

11.4卖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向买方提交相应的文件和记录。无论买方对这些文件记录审查与否,卖方必须对其有效性负全面责任。买方代表有权在卖方工作场所查阅与审查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包括人员资格档案)。

11.5买方代表有权在工作时间内进入卖方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工作场所进行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活动,卖方应对买方代表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当出现严重影响质量的情况时,买方有权对卖方发出停工令,卖方应迅速采取一切必要纠正措施来解决出现的质量问题直到买方满意后才能复工。

11.6卖方须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

12 发货前检验和到货验收

12.1 买方有权在任何合理时间进入卖方的工厂检查、监督卖方的生产进度、工艺质量。买方所进行的检查、监督不应免除卖方的任何合同义务。

12.2 发货前卖方应提前通知买方,买方有权进行发货前的检验。买方人员参加检验时,卖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为买方人员提供方便。

12.3控制电缆的到货检验:控制电缆的工艺质量、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应符合其相应标准。买卖双方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全面检验,验收合格后,控制电缆所有权移交买方。

12.4卖方应派遣人员随货到现场与买方共同验收,如卖方人员无法到现场验收,需出具全权委托买方验货的书面文件。

13 HSE要求

鉴于买方已通过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为实现对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健康的承诺,保证卖方人员在买方施工现场的行为符合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要求,达到共同保护环境和安全健康的目的,特提出如下环保安全要求,卖方必须完全遵守。

13.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接受买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买方的环境、安全管理规定,对不执行管理规定,且不服从管理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终止供货。

13.2进入施工现场要在买方指定工作区域内装卸材料、设备,不得随意进入其他施工区

域走动,严禁翻越安全围栏、警戒线(绳),严禁动用不属于自己的机械和设备,严禁私接电源。

13.3卖方运输车辆应机械性能合格,刹车灵、不漏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限速5公里/

小时,禁止鸣笛,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空间的噪声。倒车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以确保安全。

13.4提供化学品的卖方必须具备经营所供化学品(包括油品)的资质,必须随货提供相

应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数据表,承担运输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理规定,有消防及防泄漏措施,标明警告及警示标记,并在运输前对包装进行严格检查,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以确保不发生破、损、滴、漏、跑、冒、火、爆等现象。

13.5运输扬尘物品时,需采取覆盖或洒水等方法减少扬尘。

14 保证和交货后的缺陷

14.1 卖方保证所供应的控制电缆都是崭新的,并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准则、技术规范和接口要求,以确保产品能够满足工程的使用,质保期叁年。如果卖方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存在规格、型号等与合同所规定的不符,或证实货物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卖方应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无偿修理或换货。如需换货,卖方应承担到安装现场换货产生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等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卖方责任之日起的10日内,对于在10日内不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买方特殊允许另行规定期限。卖方可委托买方在现场进行损坏产品的修理,所有费用由卖方负担。如果卖方未能及时提供上述服务或对其履约有疏忽,买方有权直接采取认为合适的措施(包括有权从其他制造厂家另行紧急采购或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买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14.2所供控制电缆正常使用寿命不低于肆拾年,在产品质保期外,正常使用寿命时间内,卖方负责对买方在商品混凝土使用中,由于卖方有缺陷的材料、工艺、制造而造成的缺陷或损坏予以补救。

14.3卖方保证所供控制电缆符合合同第2条供应范围的要求。

14.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有任何漏项,而这些漏项是合同中所规定的,则卖方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免费补供,以保证工程的安装进度。

14.5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报告等文件完整,清晰,并与实物相符。

15 知识产权

15.1知识产权条款

如果卖方出卖的设备物资含有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信息,应向买方书面告知,以确认产权的权属及许可范围。

卖方必须保障买方或买方所许可的顾客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买方无关,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买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该损失。

15.2保密条款

卖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所获得的买方的任何形式和内容的信息、资料(包括

但不限于商业、业务、技术方面的信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卖方不得为本合同目的以外使用上述信息、资料,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许可使用。

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和保密等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相应的权力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灭失。

16廉政建设

16.1买方责任

认真履行合同,不得索要、收受卖方财物,不得接受卖方宴请,不得参加卖方邀请的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不得以其它任何方式谋取私利。所收受的各种馈赠,按买方公司规定上缴。

16.2卖方责任

认真履行合同,优质优价供货,不得向买方人员馈赠财物,不得宴请买方人员,不得邀

请买方人员参加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不得以其它任何方式贿赂买方人员。

17 不可抗力

17.1 如合同任一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事件的阻碍,则履行合同义务的

时间应按照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顺延。受影响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内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提供一份由主管当局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供另一方检查、确认。如因受影响一方未及时通知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受影响一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7.2 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受影响一方应尽最大努力迅速采取合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影响和损害,同时双方应继续履行未受影响的其它合同义务。如因受影响一方未及时

采取补救措施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受影响一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7.3 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执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17.4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预计持续时间将严重影响到买方安装进度的完成,双方应迅速会晤并商讨解决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各种困难的解决办法,包括另行订货。

18违约责任

18.1卖方应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买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的24小时内,若没有收到卖方的相关货物到达指定现场的信息,即视为没有按时交货,卖方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交货价款总值的0.5%计算,卖方所支付的逾期交货违约金应不超过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卖方交货的责任。

18.2若买方在规定的交货日期后3日内仍未收到货物,则视为卖方不能交货,买方有

权要求卖方赔付全部货款10%的违约金。

18.3因卖方不遵守约定供货日期造成买方工程拖期,并由此造成业主对买方提出工期索赔,该项损失应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18.4卖方因不遵守买方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18.5以上各项违约金的交付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

19 争议的解决

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都应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应当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济南。

20 通知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同意,否则所有合同要求的通知应以书面方式,按照合同中写明的地址通过挂号信或邮政快递方式给卖方或买方。通知日期应为收件人或收件人所在办公室第一次收到该通知的日期,以较早的为准。

21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解释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合同生效及其它

22.1本合同一式四份,买方两份,卖方两份。

22.2 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2.3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且所有款项结清之日止。但卖方仍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售后服务义务,并对最终完工书上提及的属卖方范围内的质量遗留问题实行“三包”。

22.4发货时,卖方需准备一份完整的资质文件随产品一同到达合同指定的交货地点,否则买方不予接收。

22.5合同中提及的“书面形式”定义: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2.6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卖方

卖方(章)地址:中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邮箱: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方

买方(章)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97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邮箱: 

纳税人识别号:9137 0000 1659 2226 5H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

账号:3705 0161 9041 0000 0146

邮政编码:250100



附件1:控制电缆采购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材质

执行标准

单位

数量

1

补偿导线

ZC-KX-HA-FFP

6*2*1.5


m

280

2

补偿导线

ZC-KX-HA-FFP

2*2*1.5


m

390

3

补偿导线

ZC-KX-HA-FFP

1*2*1.5


m

17990

4

计算机电缆 

ZRC-DJYPVP

7*3*1


m

560

5

计算机电缆 

ZRC-DJYPVP

4*3*1


m

140

6

计算机电缆 

ZRC-DJYPVP

3*3*1


m

5860

7

计算机电缆 

ZRC-DJYPVP

2*3*1


m

3675

8

计算机电缆 

ZRC-DJYPVP

4*2*1


m

430

9

计算机电缆 

ZRC-DJYPVP

3*2*1


m

1490

10

计算机电缆 

ZRC-DJYPVP

2*2*1


m

53475

11

控制电缆 

ZRC-KVVP

14*1.5


m

4640

12

控制电缆 

ZRC-KVVP

10*1.5


m

4320

13

控制电缆 

ZRC-KVVP

7*1.5


m

20995

14

控制电缆 

ZRC-KVVP

4*1.5


m

29490

15

计算机电缆 

NH-DJYPVP22-0.45/0.75

2*2*1


m

270

16

控制电缆 

NH-KVVP-0.45/0.75

10*1.5


m

90

17

计算机电缆 

ZRC-DJYPVP22-0.45/0.75

5*2*1


m

260

18

计算机电缆 

ZRC-DJYPVP22-0.45/0.75

4*4


m

5

19

计算机电缆 

ZRC-DJYPVP22-0.45/0.75

4*2*1


m

1199

20

计算机电缆 

ZRC-DJYPVP22-0.45/0.75

3*2*1


m

1318

21

计算机电缆 

ZRC-DJYPVP22-0.45/0.75

2*2*1


m

4887

22

控制电缆 

ZRC-KVVP-0.45/0.75

14*1.5


m

100

23

控制电缆 

ZRC-KVVP-0.45/0.75

12*1.5


m

3439

24

控制电缆 

ZRC-KVVP-0.45/0.75

10*1.5


m

7872

25

控制电缆 

ZRC-KVVP-0.45/0.75

7*2.5


m

195

26

控制电缆 

ZRC-KVVP-0.45/0.75

7*1.5


m

5531

27

控制电缆 

ZRC-KVVP-0.45/0.75

5*6


m

1148

28

控制电缆 

ZRC-KVVP-0.45/0.75

5*4


m

1947

29

控制电缆 

ZRC-KVVP-0.45/0.75

5*2.5


m

1807

30

控制电缆 

ZRC-KVVP-0.45/0.75

5*1.5


m

5942

31

控制电缆 

ZRC-KVVP-0.45/0.75

4*6


m

16

32

控制电缆 

ZRC-KVVP-0.45/0.75

4*4


m

2491

33

控制电缆 

ZRC-KVVP-0.45/0.75

4*2.5


m

893

34

控制电缆 

ZRC-KVVP-0.45/0.75

4*1.5


m

17693

35

控制电缆 

ZRC-KVVP-0.45/0.75

3*4


m

220

36

控制电缆 

ZRC-KVVP-0.45/0.75

2*4


m

560

37

控制电缆 

ZRC-KVV

4*4


m

1700

38

控制电缆 

ZRC-KVV

4*2.5


m

15670

39

控制电缆 

ZRC-KVV

4*1.5


m

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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