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物资类】中国电建贵州工程公司新能源事业部鹅毛寨第三期120MWp农光互补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电(光)缆采购项目邀请函
    招标信息 2019-09-27

【物资类】中国电建贵州工程公司新能源事业部鹅毛寨第三期120MWp农光互补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电(光)缆采购项目邀请函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卖方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1.2  卖方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卖方提供的电缆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提出了对开关柜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4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5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

1.1.6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7  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2  卖方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格文件。

1.2.1  卖方需提供其公司规模、员工人数、产品研发人员数量、产能情况的详细资料,例如1kV、35kV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钢带铠装聚乙烯外护套电力电缆、光伏专用直流电缆的生产能力;

1.2.2卖方需提供其实际工程经验,例如,最近5年投标产品在国内10MWp以上光伏电站的实际应用业绩,业绩表中应包含电站名称、电站规模、电站海拔高度、供货型号及数量、投运日期、已投运时间、供货合同、业主单位、业主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

1.2.3卖方需说明其制造能力;

1.2.4卖方需说明其设备国产化程度;

1.2.5卖方需说明其国内试验能力;

1.2.6卖方需说明其质量控制流程(详细说明)。

1.2.7  卖方或制造商应提供权威机关颁发的ISO 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2.8  卖方或制造商应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1.2.9  卖方或制造商应提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1.2.10  卖方或制造商应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不超过5年的与所招标型号相同/相近的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电缆的截面不得小于本次招标电缆的截面,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光伏专用电缆应提供TUV认证证书。

1.2.11  卖方所提供的组部件和主要材料如需向外协单位外购时,卖方应列出外协单位清单,并就其质量作出承诺。同时提供外协单位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卖方的进厂验收证明、外协单位的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和长期供货合同。

1.2.12  卖方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中组部件的供应商及原产地。

1.3  工作内容及招标设备范围

1.3.1  卖方的工作内容包括:供货范围内的设计生产、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设备调试、培训、参加试验运行、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

1.3.2  供货设备范围

表1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长度

备注

1

光伏专用电缆

光伏电缆PV1-F 2×4mm2

720000

 

2

铜芯低压电缆

ZRC-YJV-0.6/1kV-2*70

5000

含160套低压电缆头

3

铜芯低压电缆

ZRC-YJV-0.6/1kV-2*95

3000

4

铜芯低压电缆

ZRC-YJV-0.6/1kV-2*120

2000

5

铜芯低压电缆

ZRC-YJV-1.8/3kV-3*70

33000

含1014套低压电缆头

6

铜芯低压电缆

ZRC-YJV-1.8/3kV-3*95

32000

7

铜芯低压电缆

ZRC-YJV-1.8/3kV-3*120

5000

8

铜芯低压电缆

ZRC-YJV-0.6/1kV-1*185

3000

含144个低压电缆头

9

铜芯高压电缆

ZRC-YJV-26/35kV-3x70

5476

含115套高压电缆头、15套中间接头

10

铜芯高压电缆

ZRC-YJV-26/35kV-3x120

1713

11

铜芯高压电缆

ZRC-YJV-26/35kV-3x150

765

12

铜芯高压电缆

ZRC-YJV-26/35kV-3x185

7542

13

铜芯高压电缆

ZRC-YJV-26/35kV-3x240

2938

14

铜芯低压电缆

ZRC-YJV22-1.8/3kV -4*10

m

700

 

15

铜芯低压电缆

ZRC-YJV22-0.6/1kV -3*6

m

700

 

16

485通讯线

ZR-DJYP2VP2-22  2*2*1.0

m

4000

 

17

光缆

16芯单模光缆

m

18600

 

说明:上表数量仅供参考,不做为实际生产量。实际订货量以设计院出具的电缆清册为准。卖方根据型号提供每米报价。

表2  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

序号

名   称

项目单位要求

卖方响应

规      格

单位

数量

规      格

单位

数量

 

 

 

 

 

 

 

 

 

 

 

 

 

 

 

 

 

 

 

 

 

 

 

 

 

 

 

 

 

 

 

 


1.3.3   供货界面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采购的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通讯线。具体为:提供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电力电缆、相应的试验、工厂检验、产品运输交货、试运行中的技术服务。

买方的技术要求是针对海拔高度1500米提出的,卖方提供的所有设备都必须是针对项目实际海拔高度做出技术修正后的产品。

针对设备的实际使用环境,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对投标产品型式试验参数所做的技术修正及其依据。

1.3.4  中标人应不晚于签约后3日内,向买方提出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见表1),包括设备设计、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项的详情,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

表3  生产进度计划表

合同号: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工作日期          至_________;制造商名称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规范号:_______________;工作号:____________;离岸日期:_____________;到岸日期:_____________;

到达交货地点日期:                 。

1.3.5  工作进度如有延误,卖方应及时向买方说明原因、后果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1.3.6  供货时间

收到中标通知后,卖方应在        之前向买方提供全部的成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随设备一起到达项目现场。首批到货时间不应晚于        。

供货时间以卖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开始计算,直到买方在项目现场签收设备截止。如果卖方的实际供货时间超出规定的供货时间,应按照商务标书的要求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设备迟到不超过5个自然日的,每迟到1天,合同付款时间推迟3个月;设备迟到超过5个自然日的,每迟到1天,合同付款时间推迟6个月;设备迟到超过10个自然日以上的,每迟到1天,合同付款时间推迟12个月;由此对买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劳务费用、发电量和信誉等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赔偿款直接从合同金额中扣除。

在买方发出设备调试通知(现场具备调试条件)后,卖方调试人员应立即进行设备调试,单套设备的总调试时间不应大于1个自然日。如果卖方的实际调试时间超出规定的调试时间,应按照对买方造成的实际发电量损失进行赔偿。

如果出现卖方已按合同要求完成设备制造,因买方原因需要设备推迟交付的,卖方有义务为买方保存设备并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1.4  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

1.4.1 技术资料和图纸的要求

1.4.1.1 如有必要,工作开始之前,卖方应提供6份图纸、设计资料和文件经买方批准。对于买方为满足本规范的要求直接作出的修改,卖方应重新提供修改的文件。

1.4.1.2 卖方应在生产前5日(特殊情况除外)将生产计划通知买方,如果卖方在没有得到批准文件的情况下着手进行工作,卖方应对必要修改发生的费用承担全部的责任,文件的批准应不会降低产品的质量,并且不因此减轻卖方为提供合格产品而承担的责任。

1.4.1.3 应在试验开始前5日提交详细试验安排表。

1.4.1.4 所有经批准的文件都应有对修改内容加标注的专栏,经修改的文件应用红色箭头或其他清楚的形式指出修改的地方,应该在文件的适当地方写上买方的名称、标题、卖方的专责工程师的签名、准备日期和相应的文件编号。图纸和文件的尺寸一般应为210mm×297mm(A4纸型),同时应将修改的图纸和文件提交给买方。

1.4.2 产品说明书

1.4.2.1 提供电缆的结构型式的简要概述及照片。

1.4.2.2 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各项:型号、结构尺寸(附结构图)、技术参数、适用范围、使用环境、安装、维护、运输、保管及其他需注意的事项等。

1.4.3 试验报告

1.4.3.1 提供电缆的出厂试验报告。

1.4.3.2 提供与所招标型号相同/相近的电力电缆的型式试验报告。

1.4.3.3 需要时提供特殊试验报告,如阻燃试验、防白蚁试验等。

1.5  标准和规范

1.5.1  合同中所有设备、备品备件,包括卖方从第三方获得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除本规范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电力行业标准(DL)、国家标准(GB)和IEC标准及国际单位制(SI),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卖方如果采用自己的标准或规范,必须向买方提供中文和英文(若有)复印件并经买方同意后方可采用,但不能低于DL、GB和IEC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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