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电力电缆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电力电缆采购
2.2 招标内容:电力电缆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3 供货地点:长春市,具体地点按甲方要求。
2.4 供货期:按甲方要求,接到通知后三天内供货。
2.5 质量要求:合格。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内容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所供货物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强制及相关标准。
3.2 投标人近三年不亏损。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完成过至少两项类似项目业绩。
3.4 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5 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在长春汽贸商务中心三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市政务中心大厦西北侧)持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是代理商的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厂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1299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8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1299号
联系人:狄云
电话:0431-8968269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徐雪娇、赵丹
电话:0431-86805171、86805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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