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9-1841ZCG11A06
货物类
¥2,000,000.00元
分包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供应商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有线电视专用同轴电缆 |
一批 |
一家 |
人民币100万元 |
2 |
有线电视专用同轴电缆 |
一批 |
一家 |
人民币100万元 |
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本项目共2个分包,投标人可就任何分包或全部分包进行投标,但同一分包不得拆分。(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内容)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承诺公平竞争;
3、投标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证明投标人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①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的打印页面);
② 2017年经审核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如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复印件;
③ 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的复印件;
④ 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复印件;
⑤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2、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并打印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页面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亲自购买招标文件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应当在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18日每天8: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即发(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
收 款 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帐 号:7443400182600049783
财务联系人:李小姐 财务联系电话:020-83172105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2018年12月19日14时30分(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2018年12月19日14时30分。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自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5日止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广播电视台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镇荔乡路81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32821608 或 020-3282160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7216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172223
E-mail:gdhl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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