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站后四电及相关工程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皮肤》(铁总统函[2014]222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苏省关于《兴建连云港至镇江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4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上海铁路局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采购人获得的工程建设资金,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连镇铁路项目部经理部一分部,本项目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1项目概况:
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站后“四电”及相关工程包含:通信、信号、防灾、电力、变电、接触网、生产生活房屋及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设备购置、系统集成,配合联调联试、试运行等工作的施工。
工程量主要包括:通信光电缆1229.541km。安装风监测设备38处、雨监测设备12处、雪监测设备12处、地震监测设备10处、异物侵限监测设备9处。信号光电缆2850km,联锁道岔204组。电力线路1046.95km,10kv配电所7座,接触网977.151条公里,新建 6座 AT牵引变电所;新建 8座 AT分区所;新建 12个 AT所;新建 2座开闭所;改建 1座牵引变电所。生产生活房屋60383.92平方米、给排水管道102.35公里等,工期1121天,竣工时间2020年8月31日。
2.2采购内容:通信、信号室内电线电缆。
见附件1
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制造)和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具有谈判物资设备生产供应能力及经验的生产商或供应商,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采购物资必须具有近2年(2016年、2017年)至今国家认可的省、部级检测机构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同一型号多个规格的物资至少须提供覆盖最大3种需求数量所对应规格的检验、检测报告)。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供货业绩要求:见专项资格要求。
(5)生产能力要求:采购物资设备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供应商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铁检验认证(CRCC)范围,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6)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并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及不良履约信用记录;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目录期限内。
(7)其他要求: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谈判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专用资格条件另有要求的除外),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除公告明确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3.3本次谈判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谈判包件一览表》。
3.4技术规格书中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与商务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依商务文件为准。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邀请函回执加盖公章后发送至342719959@qq.com;电话:18682561514。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包件表。标书费采用现场收取。
5.1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 10时 00 分至10时30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2月17日 10 时 30 分,递交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富准路80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谈判时间:2018年12月18日10时00分;
谈判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富准路80号连镇项目部一分部会议室
谈判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 购 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连镇铁路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富准路80号
联 系 人:罗杰
电话:18671015210
户名: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连镇铁路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新区支行
账号:3205 0174 5336 0000 0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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