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项目建设地点: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华晋吉宁矿
4.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天内
5.标包划分
货物名称:矿用采煤机金属屏蔽橡套电缆
招标内容:采煤机电缆、运输机电缆、转载机电缆、破碎机电缆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2. 投标人(或制造商)近三年(2016年度至投标截止日前)须具备同类型货物的销售业绩(以销售合同为准);
3. 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书(适用产品须提供);
8. 投标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适用产品须提供);
9. 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质检部门或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及由第三方资质单位出具的阻燃试验报告。
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11. 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1月29日每日0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3.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3 “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前)业绩证明材料(以销售合同为准);
3.5 2015年、2016年、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6 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保凭证;
3.7 投标人作为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8 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标志)、检验(检测)报告及由第三方资质单位出具的阻燃试验报告等。
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3.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开标地点现场递交。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山西华晋吉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乡宁县枣岭乡樊家原村
联系人:张 磊
联系电 话:0357-635256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文化商务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9层
联系人:赵立新、宋星、李强
联系电话:0351-7882699-9708
电子邮箱:ys7882557@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原市鼓楼支行
账号:147951527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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