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缆都投入使用三年了买方却以质量问题为由拒付尾款]电缆宝聚焦:电缆都投入使用三年了,买方却以质量问题为由拒付尾款!法院会支持吗?
    电缆宝聚焦 2023-11-24

电缆签收已经使用了三年,在催要货款时却才以“产品质量”为由,拒绝付款。这样的理由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由拒付货款

2018年5月,某电缆销售有限公司(原告)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告)签订了产品销售合同,就供应电缆材料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双方明确到货后,由需方按合同标准签收并就内外品质全面验收,如有问题五天内提出书面异议;一经使用或转销售,即视为验收合格不得再提异议;任何一方延期履行供货或付款义务的,经守约方催告后,该合同相对人五日内仍不履行的,违约方按照货款总价的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损失,直至履行完毕为止。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供应了电缆,被告陆续支付了部分货款,但剩余70万元迟迟未付,2021年原告诉至西安未央法院。

庭审过程中,被告认为电缆到达施工现场后经查验存在质量问题,属不合格产品,因此拒绝付款。法官当庭询问双方是否申请鉴定,但原告认为其产品质量并无问题拒绝鉴定,被告称已经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并提交现场收货人员的证言、第三方质检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证明电缆质量确有问题。

由于该检验报告系被告单方委托鉴定,原告不予认可,且经法官释明之后,被告拒绝申请重新鉴定。因被告已使用该批次电缆,根据合同约定,一经使用视为验收合格。最终,依法判决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及违约金。被告不服提起上诉,西安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卖方如何避免买方以质量为由拖欠货款

买卖合同纠纷中,买受人经常会以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提出抗辩,要求不支付或少支付价款。为了防止买方以电缆质量问题拒付货款,电缆宝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重考虑:

第一,确保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作为供货方,我们首先要确保所售货物的质量合格。电线电缆有相关的国家标准可供参考,供方在供货时应严格按照约定的型号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货物。

第二,交货时进行查验并保留证据。

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并不可怕,但除了签订合同以外,为了防范后期的收款风险,同时也是作为合同风险管理的一部分,供方交付货物时应要求买方在货物到达后对货物品牌、外观、数量、质量合格证、样品等进行查验后办理交接手续。双方可以在交接清单上注明上述信息,并加盖双方印章后进行保存,以避免买方事后否认。

第三,已使用的电缆被视为认可。

在很多情况下,买方可能已经将电缆铺设到位甚至通电使用。此时,如果买方提出电线电缆有问题不符合约定,作为供方,我们应及时取证证明买方已经投入使用,即买方已经认可并完成了货品交付。从法律角度来看,供方只需承担质保义务而非质量根本违约。

第四,防止买方以低标准换高标准的电缆。

在现实生活中,有时买方会故意采购低标准电缆以冲抵高标准电缆的成本,尽管供电设计要求使用高标准电缆。一旦买方使用这些低标准电缆,可能会导致超负荷、熔断、爆炸等问题,然后将责任推给供方。为预防这种情况,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电缆的品牌、型号、规格,以确保合同约定的电缆与实际供货的电缆一致。至于买方如何使用、设计要求等与供方无关,供方仅对合同交易中的电缆质量负责,避免买方将责任推给供方。

提前做好预防措施

总而言之,不想在请款时被买方一句“产品质量有问题,拒不付款”堵回去,最好的办法是提前做好预防措施:明确产品质量标准、告知该标准、发生变化及时书面确定、明确产品质量异议期。只要控制好合同条款和交付证据,我们就可以有效避免买方以质量问题为由对抗货款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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