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发改委对《办法》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回复]国家发改委对《办法》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回复
    线缆行业动态 2018-01-02

电缆宝dianlanbao.com】近期国家发布了密集的发布了一系列的新的管理办法,对于电线电缆从业的企业和个人来说,其中有一个新发布的管理办法需要我们特别的关注:在招投标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很多人说,这个《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发布将彻底的改变以往那种以纸质煤介为主的招标公告发布制度,而今后将主要依托于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相关信息。对于这样的改变。国家发改委特意做了相应的回复。具体的回复内容如下: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明确提出,“按照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大力推广电子招标投标”。近年来,我国“互联网+”招标采购快速发展,为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开展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等相关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有关法规制度对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也有明确要求。

一方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发展电子招标投标,指导加快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行政监督三大平台建设,目前,分类清晰、功能互补、互联互通、覆盖全国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已基本形成,从招标公告发布到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及标后合同管理等招标投标全部流程,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均可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开展。各地区、各行业普遍反映,实行电子化招标采购以来,信息获取和交互更加便捷,交易效率大大提升,节资率明显提高,市场竞争更加充分、透明。

另一方面,《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提出,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0号令)明确规定,应当建立国家、省、地市三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负责整合发布各类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办法》规定的“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建立的国家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定位是全国招标投标信息共享的枢纽、公共服务的载体和政府监管的重要依托,于2015年正式上线运行,并获2016年度中国“互联网+”十大优秀案例奖项。“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汇总发布全国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既是其法定职责,也是实现各类招标投标信息集中共享的迫切需要。同时,各省区市已普遍建立了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单独建立的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承担公共服务平台功能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在各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相关信息,既可以满足本地区交易需要,并可以通过将相关信息汇集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实现集中共享、全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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