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NMZB-2018-10
电缆采购;
包头市市区
(一)符合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投标人为电缆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三)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技术支持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出具检察院出具的关于企业、法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附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3)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七证合一除外);
(4)一般纳税人证明;
(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6)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7)具有近三年有效期内本次招标产品的国家权威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电缆相关,提供不少于一种型号的);
(8)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的,应提供证书;
(9)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注:若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本单位的(1)-(6)、(9)项原件及生产厂家的(2)、(7)、(8)项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生产厂家投标,需提供本单位的(1)-(9)项原件。
报名时间:2018年5月8日-2018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室
获取文件时间:2018年5月8日-2018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5月29日上午09:00-09:30
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室
开标时间:2018年5月29日上午09:30
开标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室
采购人:包头市市政公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睿
联系电话:0472-5199098转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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