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义乌国际电子商务城数据中心大楼供电改造项目10kV电力电缆采购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本次比选系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义乌国际电子商务城数据中心大楼供电改造项目10kV电力电缆采购项目所需的电力电缆进行采购。
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钢带铠装电力电缆
ZR- YJV22-8.7/15kV 3*185mm2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米
130
带铠装
2
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ZR- YJV22-8.7/15kV 3*120mm2
米
40
带铠装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比选人指定地点。
要求在2017年11月28日及之前交货。
资格后审。
本项目推荐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第一的应答人为中选候选人,采购人根据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一名中选人。
1、资格要求
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参选人注册资金须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注册资本为外币的,按照本项目公开唱价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3、参选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应当具备1个类似项目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4、本次比选允许代理商参加,若为代理商须具备以下条件:须取得由电力电缆制造商颁发的针对本项目的正式唯一授权代理文件,且产品制造商与代理商向比选人承担连带责任,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次比选。
5、应答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则需提供应答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6、应答产品或同类产品应具备国家或相关权威机构的出具的检测报告。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的;
6、应答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应答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采购中同时参加。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1、获取比选文件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183号华信设计院1号楼二楼205室。
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潜在应答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人民币(¥300),售后不退。
2、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9时30分,递交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10楼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西市街155号)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10楼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西市街155号)公开进行,比选人邀请所有潜在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3、
4、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183号
邮 编:310014
联 系 人:黄 鹏 电话:13868004434 邮箱:huangpeng@hxdi.com
沈佳佳 电话:18258280014 邮箱:huangyan1@hxdi.com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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