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新建川藏铁路拉林铁路拉萨地区站后工程高压电力电缆等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2018-11-09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川藏铁路拉林铁路拉萨地区站后工程(不含站房及配套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5〕19 号)、《关于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不含桑加峡谷区)站前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工管施审函〔2015〕8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藏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铁路建设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格拉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拉萨至林芝铁路位于西藏自治区东南部,线路从拉日铁路协荣站引出,向东经贡嘎、扎囊、乃东、桑日、加查、朗县、米林至林芝,是西藏自治区对外运输通道的重要一段,也是川藏、滇藏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拉萨地区拉萨至协荣(含)利用既有拉日线、青藏线进行电化改造,分布拉萨西、拉萨、拉萨南、白德、协荣 5 个车站及拉萨西机务段和拉萨机车车辆整备基地,长度 32.34km。

2.2招标内容: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格: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8年11 月8 日至2018年11月 13  日,每日上午08: 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在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窗口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原件、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等当面获取招标文件,同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2 月 6 日 8  时30 分至 9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 月 6 日 9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七开标厅(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开标前投标人携带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物资资质证明原件,以备查验。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格拉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互助中路12号

联 系 人:卢海凤

电    话:0971-7199660     

传    真:0971-7199500


附表:

1

包件1(10/0.4kV箱式变电站)

箱式变电站

200+200kVA

1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货物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许可和认证要求:/

3、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1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海拔4000米及以上高海拔地区的供货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安全运营证明或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设备可适用于高海拔环境的检测报告并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包含主要配件)及系统须满足在安装地点正常运行和行之有效的技术保证措施。(供货业绩以招标公告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三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

8.其他要求:(1)投标产品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五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拉萨西

2

箱式变电站

400+400kVA

1

拉萨西

3

箱式变电站

630+63kVA

1

拉萨西

4

箱式变电站

100kVA

1

拉萨西

5

箱式变电站

160kVA

1

拉萨西

6

箱式变电站

250kVA

1

拉萨西

7

箱式环网柜

2进6出

1

拉萨西

1

包件2(高压电力电缆

高压电力电缆

YJV43-8.7/10kV 3×50 mm2

m

1515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货物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许可和认证要求: 投标物资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1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海拔4000米及以上高海拔地区的供货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安全运营证明或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设备可适用于高海拔环境的检测报告并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包含主要配件)及系统须满足在安装地点正常运行和行之有效的技术保证措施。(供货业绩以招标公告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三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

8.其他要求:(1)投标产品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五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拉萨西

2

高压电力电缆

YJV43-8.7/10kV 3×70 mm2

m

1873

拉萨西

3

高压电力电缆

YJV43-8.7/10kV 3×95 mm2

m

303

拉萨西

4

高压电力电缆

YJV43-8.7/10kV 3×185 mm2

m

6363

拉萨西


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招标编号:

LLDJ2018-001

项目名称:

新建川藏铁路拉林铁路拉萨地区站后工程(不含站房及配套工程)

拉萨地区代建工程(10/0.4kV箱式变电站、高压电力电缆)采购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    编

传    真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手    机

E-MAIL

投标物资名称:

获取包件

文件价格

开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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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填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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