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铁塔河北分公司京张高铁(河北段)、崇礼铁路公网通信覆盖工程所需的电力电缆,采购内容、预估采购数量及基准价不含税单价要求详见下表,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序号 |
项目 |
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基准价 不含税单价(元) |
1 |
电力电缆 |
WDZBN-YJY23-0.6/1KV-5x16mm2 |
米 |
340 |
58.00 |
2 |
WDZBN-YJY23-0.6/1KV-4x16mm2 |
米 |
26000 |
48.00 |
|
3 |
WDZBN-YJY23-0.6/1KV-4x25+1x16mm2 |
米 |
120 |
82.00 |
|
4 |
WDZBN-YJY23-0.6/1KV-3x25+1x16mm2 |
米 |
8600 |
65.00 |
|
5 |
WDZBN-YJY23-0.6/1KV-4x35+1x16mm2 |
米 |
300 |
104.00 |
|
6 |
WDZBN-YJY23-0.6/1KV-3x35+1x16mm2 |
米 |
16000 |
81.00 |
|
7 |
WDZBN-YJY-0.6/1KV-1*16mm2 |
米 |
34000 |
11.00 |
|
8 |
WDZBN-YJY63-0.6/1KV-1*70mm2 |
米 |
7000 |
40.00 |
供货周期:自招标人发出订货通知单后的15个自然日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为100%。
1.3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要求,最高限价折扣系数均为100%,折扣取费基准值详见上表,超过最高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招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
2.3投标人须提供WDZBN-YJY或WDZBN-YJY23系列中任一型号电缆的(阻燃级别应为B级或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该机构应通过CMA或CNAS认证)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须为2016年1月1日之后,且检测报告上产品生产方及送检方应为投标人)。
2.4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载明的产品名称须为电线电缆类。
2.5投标人2016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以单项合同或具体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签订的高铁项目上电力电缆供货业绩中WDZB-YJY、WDZBN-YJY、WDZB-YJY23、WDZBN-YJY23、WDZA-YJY、WDZAN-YJY、WDZA-YJY23、WDZAN-YJY23系列规格型号电缆产品对应的合同金额累计须至少达到300万元(如合同为框架协议,则以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总金额为准)。
2.6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7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
2.8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 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1月7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石家庄高新区海河道9号博深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一楼东侧(石家庄市天山大街与海河道交叉口西行四百米路北)。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瑞,联系电话:15733186737,邮箱:lirui0522@citcc.cn。
1) 公司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阳光采购自律承诺书盖章原件(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
3) 标书款电汇底单原件及复印件
4) 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纸质签字/盖章文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2)
6) 填写完整的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纸质盖章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3)
7) 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如投标人不能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提供如下证明文件:
1) 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
2) 公司介绍信盖章扫描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 阳光采购自律承诺书盖章扫描件(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纸质盖章原件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4) 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5) 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格式见本公告附件2,纸质盖章/签字原件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6) 投标人税务信息证明文件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3)
7) 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扫描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投标人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次日寄出。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不适用。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4.2.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4.2.3 招标文件费用: /。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23日上午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石家庄高新区海河道9号博深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一楼东楼会议室(石家庄市天山大街与海河道交叉口西行四百米路北)。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样品不予接收。
6.2 样品要求:
6.2.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提交规格为WDZBN-YJY23-0.6/1KV-4*16的样品1.2米。
6.2.2电缆样品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样品一侧按照附件4样式开剥另一侧平切。
6.2.3样品应统一封装在一个密封包装内,样品内外包装均需密封且需标明投标人名称。
6.3 检测相关费用:本项目不涉及。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45号广安大厦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11-6789003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邮 编:100079
联 系 人:李瑞 王贤 王卫东
电 话:15733186737 15369183256
电子邮件:lirui0522@citcc.cn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401011370000010072
附件一:
阳光采购自律承诺书
我公司-(公司名称)公司,作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铁塔公司”)的合作单位,在参加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18年京张高铁(河北段)、崇礼铁路公网通信覆盖电力电缆采购项目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铁塔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坚持诚信为本。为防止我公司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在此特向河北铁塔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2、始终坚持诚信不渝和操守完美的最高道德标准,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公正坦率的方式与铁塔公司合作。在合作交往活动中坦诚、公正、客观,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保证产品和服务的时效性和质量,不搞价格欺诈。
3、不向铁塔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铁塔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铁塔公司安排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铁塔公司工作人员;不为铁塔公司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4、不单人约见铁塔公司工作人员;不到铁塔公司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5、不向铁塔公司工作人员询问敏感、保密信息或施加任何影响。
6、不向他人泄露铁塔公司的网络结构、网管数据、用户资料、业务情况、管理制度、营销方案等商业秘密及任何铁塔公司严禁外泄的细节问题。
7、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个人和机构向铁塔公司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8、如果我方或我方工作人员有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铁塔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的处罚,处罚包括:被取消/延迟付款、交纳罚款、扣发酬金、被取消合作资格、被宣布合同无效、被停止参加铁塔公司项目资格等。
9、监督人:贾嘉 监督电话 0311-86665059。
承诺单位(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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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18年京张高铁(河北段)、崇礼铁路公网通信覆盖电力电缆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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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CITCC-HBTTZB19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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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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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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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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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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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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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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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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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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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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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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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购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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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购标包及标包名称 |
本项目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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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方式及汇款金额 |
公对公:XX元 或 张三:XX元(如为多笔汇款,将每笔汇款人及汇款金额分别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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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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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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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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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税务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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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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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纳税人识别号 |
|
3 |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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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话 |
|
5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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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银行账号 |
|
7 |
户名 |
同投标人 |
8 |
电子发票接收人姓名 |
|
9 |
电子发票接收人手机 |
|
10 |
电子发票接收人邮箱 |
|
注:(1)表格中的信息是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的信息,请投标人详细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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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项目招标文件款发票将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短信和邮件两种方式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给投标人的发票接收人,投标人可通过上述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获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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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银行账户信息应为参选人的基本账户信息;其中“户名”与“投标人”一致的,在“户名”处直接填写“同投标人”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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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上信息由于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导致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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