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保证所供的产品为协议约定的合格品,质保期 1 年,自货物交割完毕之日起;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缺陷等问题的,由卖方负责免费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质量标准执行 国标/行标 (如有最新标准的执行最新标准),随货向买方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对质量缺陷有争议的,买卖双方可委托国家级或经双方认可的权威部门进行鉴定,商检结果为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卖家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 3000 万人民币,并提供相应的资质及产品检测或认证报告等复印件 2 套供买方存档备用。 ▲卖家须具有 3 个以上的本协议约定产品的实际工程案例,且单个案例协议额度不低于 50 万。 ▲卖家须具有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或相应的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 ▲卖方货物送至约定收货目的地后,买方人员对货物的验收仅是对货物外观、数量、型号、规格等可视范围内的检查确认,并不表示对货物本身质量合格的认可。 ▲买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不符合协议约定的,卖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产品,更换的时间超出协议约定的交发货期限的,卖方应按延期交发货承担违约责任;卖方不予及时更换的,除承担延期交发货的违约责任外,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因卖家产品质量问题给买家造成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卖家全部承担,且应向买家支付订单总额 5 %的违约赔偿金。 ▲卖方逾期交发货的,每逾期 1 日,应按逾期交发货部分货款的 1 % 向买方支付逾期交发货违约金,如卖方逾期交发货超过 7 日的,买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卖方赔偿因协议终止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买方未按约定付款的,每逾期 1 日,应按逾期支付货款的 1 % 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卖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其权利,要求买方支付全部剩余货款及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卖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买卖在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根据电缆宝交易规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买卖协议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订单协议签订 3 个工作日后,卖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提出解除协议,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解除协议的,卖方须向买方支付协议金额 1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