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新建金华至宁波铁路奉化站改工程建管甲供物资(高压电缆)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2023-07-20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金华至宁波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6]981号)、《中国铁路总公司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金华至宁波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9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萧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铁集团及浙江省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涉及建管甲供物(高电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新建金华至宁波铁路,下行正线甬台温铁路云龙站至沪昆铁路义乌站(不含)建筑长度188.303公里;上行正线自云龙站至沪昆铁路鹤田线路所建筑长度185.612公里。本线设置云龙、奉化、溪口、新昌、嵊州、南山湖、虎鹿、东阳、苏溪9个车站。其中:云龙、奉化为既有车站,苏溪为新设越行站,虎鹿为预留越行站,其余为中间站。

项目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I级;设计速度:160km/h(预留200km/h);正线数目:双线;线间距:200km/h地段4.4米;最小平面曲线半径:一般3500米、困难2800米;限制坡度:6‰;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机车牵引种类:电力;机车类型:HXD系列,动车;闭塞方式:自动闭塞;建筑限界:满足开行双层集装箱列车条件。

2.2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1.2许可认证:投标物资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3质量保证能力: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最高电压相同、同类防护形式、同种导体材质)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4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1.5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 个及2 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2专项资格要求

3.2.1 10kv三芯电力电缆

(1)供货业绩:三芯电缆须具有铁路正线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骨干网的供货业绩,在同一铁路或国内骨干电网项目应用数量不少于200公里,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电力公司运营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或电力公司运营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3.2.2 10kv单芯电力电缆

(1)供货业绩:单芯电缆须具有铁路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骨干网的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铁路或国内骨干电网项目应用数量不少于600公里,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电力公司运营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关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函》,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标书款汇款凭证、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605147810@qq.com邮箱,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005012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2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须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ggzy.com)通过CA登录系统并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6968);投标人系统操作详见铁路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0971;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s://www.shggzy.com/gywmlxfs。

网上登记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据国家税务规定,本次招标标书款发票的开具,须投标人提供开票信息,投标人需要填写《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售,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4.5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

5.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6.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4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1号楼)。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保证金形式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8.其他

所有进入上海交易中心的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入场时请配合做好各项防疫检查。

9.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599-8号

联 系 人:潘力勇

电 话: 0571-56735927

传 真: 0571-56735900

2.招标代理公司: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联 系 人 :黄涛

电 话 :0571-56237122

邮 箱 :6051478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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