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采计[2018]000166号-1
湘潭大学(甲方)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采购项目名称:水电节能改造(二期)学生公寓智能用电系统、电缆及薄膜材料器件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8]000166号
(3)项目内容:水电节能改造(二期)学生公寓智能用电系统、电缆及薄膜材料器件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1)合同金额小写:2658945.26
大写:贰佰陆拾伍万捌仟玖佰肆拾伍元贰角陆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2 |
A020699-其他电气设备 |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
电缆 |
YJV 0.6/1KV 4*150+1*70电缆等 |
1 |
批 |
2658945.26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履行日期:2018年03月01日,履行期限:30天。
地点:湘潭大学
方式:上门服务
1、国产设备:不支付预付款,在设备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95%的合同货款 (遇寒暑假顺延),余 5%做质保金,待一年期满且无质量遗留问题时一次性付清质保金。进口货物:凭买、卖双方合同及委托代理协议买方向卖方支付90%的合同货款,余款在验收合格一年期满且无质量遗留问题时一次性付清(保修期以产品规定的期限为准)。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自2018-03-01生效。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8年03月01日
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刘长庚 |
委托代理人:楚忠和 |
电 话:58292065 |
电 话:13017323616 |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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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湘潭市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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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18200101040003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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