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苏地2017-WG-48号地块居住区供配电低压电缆材料采购
    招标信息 2019-10-07

苏地2017-WG-48号地块居住区供配电电缆材料采购


苏地2017-WG-48号地块居住区供配电低压电缆材料采购标段货物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7-WG-48号地块居住区供配电工程已由苏州市姑苏区发展和改革局、苏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姑苏发投[2018]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金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10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金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姑苏区永方路以东、合兴路以南

    规模:计容建面积141864.25平方米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3336004002 苏地2017-WG-48号地块居住区供配电低压电缆材料采购 苏地2017-WG-48号地块居住区供配电低压电缆材料采购 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货物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9年0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6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 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以下所需内容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供应商一般须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2、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2016-2018年度任意连续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如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或土地证) 5、提供承诺书1:(1)承诺本公司不是为本项目的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单位;(2)承诺本公司不是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3)承诺本公司参加同一标包货物投标时,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4)承诺本公司不是本标包货物的代理商或经销商;(5)承诺本公司现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6)承诺本公司现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7)承诺本公司的财产现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8)承诺本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执行期内的;(9)承诺本公司在本次资格申请审查书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内容真实有效;(10)承诺本公司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不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不良履行行为(指投标单位被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部或者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行为);(11)承诺本公司所投的同类设备或材料不存在未查明原因的事故(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需加盖红色公章);(12)承诺本公司中标后每种规格电缆免费多提供3m以供抽检(承诺书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需加盖红色公章);6、承诺书2(格式详见附件8,需加盖红色公章);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8、本次招标低压电缆资交货地点为“地面交货”。9、如违背承诺书条款,中标无效;10、具有2018年之前(含2018年)苏州市区范围内(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江区)居配工程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及苏州供电公司物资到货验收单复印件,原件备查。11、各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二、申请人需在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资格申请文件的上传,内容包含如下: 1、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的资料 三、付款方式: 货物交付:买方根据合同执行进度向卖方支付进度货款,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设备制造完毕后,运抵现场,双方在内清点数量、规格无误后,由买方向卖方付清所交设备的70%货款。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工程竣工结算评审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竣工款。 每次付款前卖方需向买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卖方在工程竣工后需向卖方递交为期两年合同总价10%的银行质量保函作为质量保证金,如卖方没有递交银行质量保函买方有权不支付竣工款。 待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如有索赔则完成索赔后,在一个月内退还保函。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金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平泷路1001号平江新城现代服务大厦4楼D2室 地 址: 吴江区高新路501号凯悦大厦5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陈亮 联 系 人: 朱耀全
电 话: 0512-86868585 电 话: 0512-65707552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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