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武义县城区棚户区改造程王处区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标段三)一二工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2020-06-05

招标人: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赵利娜   联系电话:15100513802

技术联系人:陈昶     联系电话:15731732888


招标时间:2020年6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第三部分回标表格及报价说明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一、工程说明:

1、工程名称(全称):武义县城区棚户区改造程王处区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标段三)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程王处A地块:东至程王处变电室,南至武阳东路北侧沿街第一排建筑,西至武川公园,北至中源中路;程王处B地块:东至润华名城小区,南至东升路,西至王处路,北至龙嘉集团大厦

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建设单位:浙江武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

6、总建筑面积:247413.72㎡

二、招标形式及范围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招标人收取招标文件资料费1000元,招标文件及资料费仅收取中标单位,投标单位投标时自行考虑该部分费用。

2、招标范围:武义县城区棚户区改造程王处区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标段三)一二工区项目电缆招标。

3、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中建股份集采交易平台范围内的合格供方。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果为法人投标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投标单位在云筑集采平台报名后需在招标单位资质审核前配合相关商务人员提供中建二局合格名录准入所需全部合格资料,若未能提供以上招标单位要求资料,招标方有权在招标资质审核时不允许其入围。请投标单位及时并积极配合招标单位相关商务人员资料上报工作,若由于投标单位通知不及时导致招标单位将其选为不入围厂家,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招标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由项目、生产资源管理部、经济管理部等专业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网上评标。

3、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需在资格预审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2  万元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账户后方能取得投标资格并领取标书,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不交此保证金的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资审通过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成本费1000元,此费用不中标无息退还。中标人中标后应缴纳中标总价 5% 的履约保证金(不低于两万元,不超过30万元),采用现金或转账的缴纳方式(投标时缴纳的2万元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此项费用由分公司财务统一收取,专款专用,履约保证金用于安全、质量、工期、履约和队伍管理等。履约保证金在项目进行中不予退还,过程中若发生支出由投标人及时补足额度,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4、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两天内缴纳1000元招标服务费,此费用不予退还。

6、提交投标保证金方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接收方可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

7、报价须知:此次招标为固定单价招标,货物原价含原材料、标准件、配套件及加工产品整个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并包括随货物供应的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检测报告、货物在工程所在地的复试检测、安装调试配合验收费用、含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材料供销部门手续费、材料验收之前的保险费、服务费和各种税费。其中运输费系指:由乙方将招标物资所需相关材料和设备从制造厂运至交货地点落地发生的所有运输费用。

四、定标原则

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3、投标汇总表,各投标单位均需填报,扫描或拍照后作为报价附件上传。

4、初评主要根据投标价格按从低到高顺序选定进入下一轮议价的投标方,原则上按参加投标单位数量的70%计算(出现小数点后一位的,按四舍五入进位取整)选定入围投标单位进入下一轮谈判。

5、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至工程竣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2、零配件必须符合现行国标及地方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工程所在地复试检测报告等质量文件。

3、品牌要求:万马、中策永通、飞亚(请报价时在备注中标明报价品牌。)

六、交货、验收要求

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2、验收方式: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3、交货时间: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供货,具体以甲方通知交货日期为准。

4、交货地点:武义县城区棚户区改造程王处区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标段三)一二工区项目部指定地点。

5、由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运输、卸货的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6、乙方发货后24小时内,应通知甲方,以便做好接货准备工作。

7、乙方装运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通知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8、由于乙方的原因合同材料需要补充或更换,则此部分材料由乙方负责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

9、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损坏,乙方有责任及时补充供应丢失的材料,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10、违约:除上述约定外,在通知的交货时间乙方未能及时交货,按照2000元每天的额度支付甲方罚金,但总额不超过50000元。

11、货物运卸至工程地点后,甲方将组织监理、业主等有关人员对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进行联合检验,并出具验收报告。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及甲乙方确认的封样样品(或描述)不符,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罚乙方现金1万元,并且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如果影响现场施工,乙方还应赔偿由此

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投标注意事项(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

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远清除出三公司。

4、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5、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6、场地基本条件:本次招标需要供货的项目、地点已经在招标公告中明示。投标单位需要对场地、运输路线进行考察的,自行解决。中标单位不得以场地、运输条件等原因变更任何投标内容。

7、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8、所有投标单位需要确认本单位云筑网账号联系人信息中企业联系人为自然人姓名,若非自然人姓名,招标方不允许其进行投标。

9、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10、特别提示:投标人请注意网页报价与纸版报价一致性的问题,如网页报价与上传纸版报价不一致,我司以网页报价为准,不允许初评前调价。请投标人务必重视。

八、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报价单、承诺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果为法人投标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均需签字盖章,扫描或拍照后作为报价附件上传。中标单位签合同前还需提供以上书面文件。

2、质量、服务方面的进一步承诺。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样品等。

九、服务承诺

1、中标单位立即与有关部门办理业务手续,及时供货并签订合同。

2、保证在招标方要求的时效内供货,不得延误;若供货不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3、对所供物资的运输能力、装卸条件要有充分保证。

4、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5、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结算方式

10.1本招标结算方式为:

10.1.1预付款:本合同 无 预付款;

10.1.2到货款:乙方(指定送货专人)       将货物运卸至工程地点 武义县城区棚户区改造程王处区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标段三)一二工区项目部指定地点 经甲方(指定专人)       签字确认收到后,方视为到货(指定专人发生变更的,须书面通知),每月20日乙方需与招标方进行对账结算(对账以甲方出据的收货单为准),并开据正式发票。乙方货物进场后,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四方验收合格后,与物资部办理验收手续并签署验货证书后三个月内支付结算额的 60% ,其余货款依据项目工程款回收情况分批支付;投标方送货在合同额50%内,不得因业主未支付货款而停止供货。货物经过验收合格后,所有权即归甲方所有。但并不改变合同双方需要履行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10.1.3货物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四方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  /  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验收额的  /  的安装调试款。

10.1.4结算款: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并与甲方结算完成,半年内支付至验收额的  80%  ,一年内支付至验收额的  95%  (结算总价5%的质量保证金除外)。双方同意在甲方资金收入困难时延长付款时间。

10.1.5质保金: 5% ,质保期两年,质保期内由于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发生的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质保期结束后,甲乙双方应就质保期间发生的增加或扣款进行确认并签订工程尾款确认书,尾款确认书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免息付清剩余质保金。双方对保修保函的约定,见本合同第22条保函或保证金条款。

10.1.6支付费用的宽限期为  3-6  个月。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

10.2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投标单位必须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合法发票,由国家政策导致的税负变化由乙方自行承担。

10.3投标人中标以后不得以任何原因更换单位名称,中标后未签订合同就更换合同名称的,需交纳中标总额的2%作为罚金。签订合同或履行一段时间后更改名称的,需交纳中标总额的5%作为罚金。

10.4投标人中标后供货价格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如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要求调价,甲方不予调整且需交纳中标总额的2%作为罚金;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延迟供货或停供,对甲方造成的一切工期、窝工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械闲置,周转材料租赁周期增加等)由乙方承担。

10.5以下文件构成乙方结算文件:

10.5.1甲方物资部签署的供货清单;

10.5.2四方(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验收合格证明;

10.5.3整体工程竣工调试合格证明。

10.6付款方式的约定

10.6.1 支付方式

甲方可以选择【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国内信用证/供应链】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或以上述支付方式中的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组合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十一、开标、评标和中标须知

1、开标时间:见云筑网

2、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3、评标方法:合理低价中标。

4、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分包合同。

十二、样品、资质材料要求

12.1样品、资质材料将作为技术标评审的主要依据,样品、资质材料不合格则视为技术标不合格。(注:报名供应商需依据本次招标清单所需产品材质型号及技术要求做出样品小样,样品需标注规格型号,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文件。样品须符合招标品牌要求,样品不合格将取消入围资格。)

样品清单详见下述附表

序号

样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力电缆

ZR-YJV-5*4

m

0.5


2

电力电缆

WDZ-YJV-4*50+1*25

m

0.5


3

电力电缆

WDZN-YJV-4*35+1*16

m

0.5


4

电力电缆

NG-A(BTLY)-4*25+1*16

m

0.5


5

电力电缆

YJV-4*35+1*16

m

0.5


12.2、投标人中标后的封样样品将作为验货的依据。

12.3、请报名的合格供应商在招标公告发出2日内将以上资质证明材料送到武义县城区棚户区改造程王处区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标段三)项目部现场,如不便送往,可将样品成套邮寄至: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武阳东路137号中建二局项目部,联系人:陈昶,联系电话:15731732888.


电缆采购招标公告-2020.6.3.pdf 【下载】

浙江武义项目电缆招标清单2020.6.3.xlsx【下载】

地下室电气T3.zip【下载】 

塔楼电气T3.zip【下载】 

人防电气施工图.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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