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北京招商铭嘉南邵项目57地块1-4#楼工程电缆材料采购(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公司)
    招标信息 2020-06-15

第一部分  招标范围及招标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昌平区南邵镇(昌平新城东区六期 (东))0302–57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商品住宅等5项)

2.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

3.工程规模:建筑总面积约4万平米;

4.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二、招标形式及招标范围

1.本招标工程采用邀请多家投标综合评定的方式,选择 1家中标单位;最终中标单位数量由招标方确定。

2.本次招标范围: 昌平区南邵镇(昌平新城东区六期 (东))0302–57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商品住宅等5项)项目 电缆材料 采购之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未明确的可合理推断出的内容。承担完成供货所产生的一切运费及其他为满足供货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三、供货期、质量

1.供货日期暂定:2020年7月10日(以总包方通知为准),满足总包方总控计划要求。

2.本工程质量标准:

1)本工程质量目标为:按照国家验收标准达到 合格,主体结构必须取得北京市群体结构长城杯银奖,且满足在发包人招商蛇口第三方过程评估季度检查中综合得分在 90 分以上或综合排名前三名,发包人招商蛇口第三方交付评估检查中得分 72 分以上(以招商蛇口每年度公布的交付评估平均值为准)且户均缺陷值小于 5 个,集中入伙期问题消项率90%以上,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实测)中不能出现亮灯警告(黄灯、红灯)。获得绿色一星工程标准(须满足设计绿色一星的建造要求,配合获取绿色一星建筑要求)。

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获得“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称号,确保无死亡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同时在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过程评估季度检查中安全文明专项得分不低于 88 分,且安全文明施工风险等级为 A 级(绿灯) 。

3)如果图纸和招标方的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投标方应以标准较高者为准。

4)投标方所供应的产品满足业主(建设单位)、质监站、墙改办、节能办及本工程的质量和使用要求。

5)投标方供应的材料需满足北京市关于新型建筑材料的要求。

6)为达到上述标准,投标方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已包含于中标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3.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或者指导标准执行:

1)施工图纸及设计要求;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四、发包方式

1.本招标工程采用的发包方式为:电缆材料采购。

五、投标报价

1.报价方式及原则:

1)按材料的品种、规格及生产厂家分别报出单价;

2)本招标工程中标单价为固定单价,本单价为材料到场综合单价,已包含为完成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包含的工作应视为满足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达到甲方满意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投标单价已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选料损耗、选料费用、加工费、加工损耗、出材损耗、提供技术服务及现场技术指导费、人员现场培训费、技术咨询费、包装材料及包装人工费、清洁费、运输费、装车费、材料至买方指定地点、卸车费、送检样品费、材料检测费、试验检验费、运输过程中相关损耗、产品保护费、采购保管仓储费、成品保护费、供销部门手续费、外埠及市内运费、产品运至工地前的仓储费、保险费、税金(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所得税、印花税等)及政府规定向卖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资料费、管理费、利润、售后服务、食宿、差旅、现场不利因素对生产及供应产生的不利影响及费用、不可预见费用、各种措施费、材料市场波动风险费、汇率波动、进出口以及清关、商检费用、报关费用、承担各种风险费用及为制造、交付、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验收合格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报价要求:

1)投标方须对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在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后根据自身实力及成本情况进行报价。

2)投标方须按照招标文件附表《投标报价表》之格式及详细要求进行报价。

3)如果对招标内容或报价形式存在疑义,须在回标之前向招标方提出,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以补充说明的形式对投标内容或价格进行变更、说明。

3.报价须考虑的其它因素:

1)投标方承诺如其中标,在本招标工程的供货过程中,投标方完全接受并执行发包方所制订的供货方案以及供货过程中进一步细化调整后的供货方案,投标方的投标价格也已完全考虑了不同的供货方案而带来的资源等因素,投标方承诺不因发包方根据工程的进展及材料的需要调整了供货方案而向发包方提出价格及工期方面的调整;

2)投标方应充分考虑供货时间对报价的影响因素。

3)除非本招标文件另外有明确的规定,投标方报价应当包括为进行和完成工程项目所必需的或者是为了保证工程竣工而可能变为必须的所有附属的工作和费用的支出,无论这些项目及费用是否在合同中单独说明或明确提及。

六、单价及工程量

1.单价:本工程单价为固定单价,任何情况不予调整。

2.工程量:本招标工程的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按现场实际发生数量计算。

七、工程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每月21日双方核对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供货量,出具对账明细单,作为付款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月度对账单数量经确认无误后,计入累计已确认供货量,供货完毕后支付累计已确认供货款的70%,双方办理结算后支付至结算货款的85%,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结算货款的100%。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供货单位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的单位,承认并能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供货的历史和业绩。

4.投标方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投标方未被责令停业、未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二、供货单位代表

1.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材料供应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者。

三、招标工作安排

日程安排

2020年6月 15日 17 时前领取招标文件;

2020年 6月 16 日  14: 00 时前送投标文件;

2020  年 6 月 15-16日自愿进行现场踏勘;

2020 年 6 月 16日 14:00 时开标。

1.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四合新村对面中建一局项目部

2.招标方联系人: 王亮

联系电话:    18640282641  

传真:    

四、投标费用

1.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五、本招标文件包含内容

1.招标范围及招标说明

2.招标须知

3.投标报价表

※※招标方有权在议标过程中以修正文件形式修改本招标文件,各投标方不得因此而提出异议。

六、投标文件包含内容

1.投标文件及其附件【经投标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名,盖章并填上回标时间】;

2.产品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复试报告,并满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相关报告中各项品质指标齐全;

3.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工程质量保修承诺、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需加盖公司公章】。

七、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方必须于上述注明的回标日期前,将回标书送交招标方,逾期视为无效;

2.投标书应装订,并装入密封包装袋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代理人)印鉴;

3.投标书的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请勿遗漏;

4.投标方除了报送投标文件外,还应将招标文件(除履约担保书外)加盖投标方公章及法人代表(或代理人)印鉴后于投标同时返还给招标方;

5.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无效:

1)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未盖公章和法人代表(或代理人)印鉴;

2)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填写;

3)投标书逾期送达;

4)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未参加议标会议,又无指定的代理人【以法人代表委托书为准】,参加会议或虽参加会议但无证件者。

6.若投标方对招标文件中之任何内容有不理解之处,须立即通知招标方以便在截止回标之前能予以解释;

7.若投标方在递交投标书后发觉其投标书有错误,可书面更正,该书面更正只要在截止回标时间前递交,便可获接纳;

8.投标方在投标之前,对本招标工程现场条件、工程位置、周围环境、道路、交通、材料堆放场地、雨污水排放、地下管线及障碍物等情况,应该作详细了解;

9.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 30日 ,在此期间内,本招标文件及回标文件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0.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资料,投标方在回标时全部返还招标方;

八、评  标

1.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规定组织;

2)本次评标原则:合理低价,综合各方面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中标。

2.评标依据:

1)费用;

2)材料质量;

3)企业实力与管理能力;

4)投标方案;

5)资源配置;

6)投标方信誉;

7)优惠条件及招标方考虑的其它因素(如投标书编制水平等)。

九、议标

发生以下情况时,招标方将与各投标方进行议标:

1.招标方对投标方报价存在疑义;

2.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理解不一致;

3.其它招标方认为需要议标的情况。

十、中标

1.在招标方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方将会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一、合同签订

1.本招标工程合同以招标文件所附合同为准,除了招标方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更正及招投标双方在议标过程中确定的内容,合同内容不作更改。

2.本工程在合同签订时,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中标单位须提交其上级主管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经招标方认可的单位提供的履约担保书。

附件目录

1.附件[1]  投标函

2.附件[2]  投标报价表

3.附件[3]  授权委托书

4.附件[4]  电缆材料买卖合同


电缆招标文件 (1).doc【下载】

1、招标公告样本-电缆.docx【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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